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4号的简单介绍

今天给各位分享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4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从国外带保健品回国要征税么
  • 2、从国外坐飞机回国带奶粉可以带多少
  • 3、出境香烟能带多少?
  • 4、海关对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是什么?

从国外带保健品回国要征税么

不超过5000元不用征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4号规定,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市说新语温馨提醒:

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即为:

关税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到岸价格;

完税价格=[(出口货物销售+境外离岸价格)-出口税]→海关审定。

关税应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


从国外坐飞机回国带奶粉可以带多少

5000以内不用缴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4号规定:进境居民旅客获取的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免税。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市说新语温馨提醒:

根据要求应向海关申报,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要求予以征税。进境申报单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5000元的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超过2000元的物品。

出境申报单填写内容包括: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超过2000元的人民币现钞,或者5000美元外币现钞。如果不申报,在入境时被抽查到将被没收、罚款或补征税。而个人携带5万元以上物品、公司人员携带25万元以上物品没有报关的,将按走私罪处理,其他普通物品按规定进行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4号

出境香烟能带多少?

18岁以上旅客入境时可携带免税香烟两条(400支)或雪茄不超过100支,或烟丝不超过500克的,无需向海关申报,直接通关(不满16周岁的旅客是不能携带卷烟等烟草制品入境)。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市说新语温馨提醒:

出入境禁带物品:

1、新鲜、脱水或罐装的肉类、肉制品(含鸡蛋不论生熟)。植物种子、蔬菜、水果及土壤。含奶制品和鸡蛋成分的烘焙食品或混合食品,须商业标明成分且装于原包装内,无需处理即可食用的,如面包丶饼干丶糕点丶燕麦棒丶炸薯片及谷物制成品等。

2、昆虫及其它对植物有害之虫类,非罐装或腌熏之鱼类及鱼子。野生动物及标本。毒品及危险药品。

3、盗印(无版权)书籍及录音、录影带。彩券。军火弹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4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

海关对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是什么?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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