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实例(累计折现净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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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超率累进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的一种。超率累进税率是一种特殊税率形式。


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选取课税对象的某一百分比指标为计税起点,将其按百分比高低划分为若干个等级部分,并分别规定每一个等级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未超过项目扣除金额的100%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未超过项目扣除金额的200%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下面,源恒财税通过一个案例带大家了解一下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案例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申报纳税时,其计算的增值额为15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1000万元,请计算该公司应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解析:

根据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1)增值率=(1500/1000)×100%=150%


(2)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1500×50%-1000×15%=600(万元)




土地增值税计算三步法




01 计算增值率


例题中增值额为1500万元,注意这里是增值额哦。


增值额1500万元,扣除项目1000万元,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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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通过增值率找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增值率=1500万/1000万×100%=150%


本例中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适用第三级次。







03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速算扣除系数


应纳税额=1500万×50%-1000万×15%=6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政策依据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五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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