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登官网(米兰登大衣)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马千惠 文/视频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新消费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借助名牌为自己造势的现象颇为常见。


近日,“小放牛”因使用“炒菜界的海底捞

”这样的宣传语,惹恼了“海底捞”,被海底捞告上了法庭。


“甜品界的爱马仕”“豪宅界的玛莎拉蒂”“跑界腿的彭于晏

”……这还真是一个常见的宣传用语。这样的用语,你今后还敢放心用吗?作为市场中的后来者、跟随者,怎么样才是正确地向领先者“致敬”的“姿势”?



这店里,烤鸭提示牌、厨师帽子、一次性水杯,满眼都有“海底捞”


众所周知,“海底捞”以服务著称,好服务成了“海底捞”品牌的生命线


而据报道及网友拍摄的图片显示,同样希望打“服务”牌的小放牛(长安万达店),小到烤鸭的提示牌、一次性纸杯、网络宣传语、厨师的帽子、消费单上的宣传语,大到店门口招牌下的宣传海报,满眼都有“海底捞”字样。



“小放牛长安万达店,炒菜界的海底捞,服务不满意免单”的宣传语,吸引了消费者的眼球。


在宣传中,“小放牛”品牌所使用的“海底捞”三个字的字体、颜色也与火锅品牌“海底捞”十分接近。


网名为“七不饱的梨”在大众点评上评论称,“据说是炒菜界的海底捞,今天就来一探究竟!”


甚至有网友称,“父亲节选择了小放牛,桌面上广告牌写着‘炒菜界’海底捞,大董

主厨操刀烤鸭,一张小小的广告牌竟然暗含了三家店,真是绝绝子。”



“海底捞”将“小放牛”告上法庭,被告的也不止“小放牛”


为此,“海底捞”将“小放牛”告上了法庭。


“海底捞”就此事向河南商报

记者回应称,“小放牛”未经许可或授权,在其店铺的海报、菜单、座牌等众多装潢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上等宣传活动中,都使用了“海底捞”品牌字样,并将其作为主要宣传用语。“海底捞”自2024年5月起,先后通过公函和律师函沟通交涉,希望该公司停止侵权,均未获得解决。


“我们欢迎同行之间的交流,相信互相借鉴能够推动行业的进步。所有的商业行为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不应滥用善意而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知识产权和商标品牌的合法权益,愿携手在尊重法律、依法经营的前提下,共建有序良好的商业环境。”海底捞火锅

的相关负责人说。



事实上,因为侵害商标权而被海底捞告上法庭的品牌中,“小放牛”并不是第一个。


乐亭县城关海里饺子馆、锦州城里城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七星关区众乐海底火锅店、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中街海底捞饭店、长沙市雨花区河底捞餐馆等品牌,都因(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受到过海底捞的起诉。


“小放牛”不服:愿意追随,未想过“攀附”


对此,“小放牛”相关负责人公开回复称,并未想过“攀附”海底捞,只是提炼出顾客最感兴趣的内容作为传播点,并表示海底捞一直是行业学习的榜样,“我们愿意追随海底捞,为顾客提供暖心的服务,给顾客提供美好的就餐体验。”



北京市东城区

做出一审裁定后,“小放牛”不服,曾向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提起了民事管辖上诉,认为一审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审查实体问题,程序违法;案件未经实体审理就先入为主,对争议事实予以认定,违反客观公正性,有损小放牛方权利。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小放牛”的这一上诉,维持原裁定。


米兰登商标专利事务所负责人孙俊朝认为,炒菜和火锅同属于餐饮行业,容易让消费者联想、甚至误认为是“海底捞”的子公司、子品牌。如果出现菜品、服务等质量问题势必会影响到“海底捞”的市场声誉和美誉度。根据其负责人所言,要以“海底捞”为榜样进行学习,但是个人认为这种方式不妥,其可以在内部培训或者口头宣传中进行。宣传中的字体都一模一样,并且在显著位置使用,很难让人相信没有搭顺风车嫌疑。“海底捞”的起诉以及索赔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今天炒菜的、明天煲汤的、后天炸串的都这样造势,会对“海底捞”品牌造成重大影响。



爱马仕

得起诉多少个品牌?”这难道不是免费帮海底捞树口碑?


市场经济

中,蹭大牌的流量,似乎也常被业内视为一种营销手法。


网友“唐山号外”评论称,“知道小放牛的宣传口号,服务做得也很好,还以为两家有合作呢。”


微博网友“西兰花花Mila”评论称,“我,石家庄迪丽热巴

。”


微博

上,网友“头发还有一点点”评论称,“我觉得你想借人家名号宣传也可以,你嘴上说说得了,别上来就贴牌啊。”


要论“嘴上说说得了”,KUMO KUMO就显得“聪明”了许多。


凭借着一句“蛋糕界的爱马仕”,KUMO KUMO刚进驻郑州就排起了长队。


KUMO KUMO并未在明显处使用爱马仕的商标、字体,只是通过店面装修的颜色以及各类营销,引导消费者主动在意识中将该品牌与爱马仕相对比。



但是也有消费者认为海底捞此举是小题大做,在市场中,也常常听说过“甜品界的爱马仕”“豪宅界的玛莎拉蒂”“跑界腿的彭于晏”……这些都很常见,这些都违法违规,涉嫌侵权了?网友“保险柜里是米饭”就评论称,“爱马仕得起诉多少个品牌?”


也有消费者认为,海底捞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吧?小放牛的这种做法,难道不是从餐饮行业后辈的实际行动中,从侧面去免费地为海底捞的口碑进一步加了注解?


对于此事,消费者心里那是各有不同理解。


市场“后来者”向“领先者”发起挑战的正确姿势是什么?


市场营销

中有门课程,专门讲市场的挑战者、追随者如何采用自己的营销策略。课堂上学到的营销手法,用到了市场当中会引来官司吗?


郑州大学营销研究中心主任周修亭认为,从竞争的角度上讲,营销要从企业的地位上讲起,分为领先者、挑战者、跟随者,地位不同,那么选择的战略和策略也是不一样的。


周修亭说,以巴奴毛肚火锅

为例,“巴奴”在竞争中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以一个挑战者的身份,形成了一个新的品牌,让毛肚成为了品牌的主打。消费者心里都明白,“巴奴”是在借“海底捞”造势,但是“巴奴”并没有明着打,而是选择了侧面、迂回攻击,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个性化差异。现在的一些餐饮老板或许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直接将“海底捞”的商标用在店中宣传的显著位置,这样的竞争手法很省事,却忽略了法律。


他说,“海底捞”的服务已经形成了系统,成为了一整个生产链条,体现在整个经营理念上。所以,这方面“海底捞”做得非常好。“海底捞”属于领先者,打的是防御战,“小放牛”应该摆正自己挑战者的身份,从侧面进攻、迂回进攻。在强者里找弱点,同时找到自己的亮点来突出宣传自己的服务好,逐渐形成特色,而不是直接将“海底捞”的商标放在宣传产品上类比。中小企业可以向龙头企业发起挑战,但要用对方法,注意法律。


品牌研究者梁玉巧认为,靠蹭热点、傍名牌终究是不长久的,没有法律意识和商标意识迟早会吃亏。反过来看“小放牛”,也可以说,如果“小放牛”受到处罚罚款,在某种程度上用负面信息获得了亿万关注,也许它在广告上价值"千万"(这么对比的话小放牛还挺值),但企业要想长久经营,最好不走这样的捷径。创意可以天马行空,但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飞舞。


有人说,海底捞的格局小,我觉得这和格局没有关系,维护自己的品牌和商标,这是商业操作,原则的问题不适用格局来套。可市场营销又教第二名要打第一名,又要打,又不违法,怎么打?如果我是小放牛,我可能会宣传,‘我们的服务,在全国只是第二。’”梁玉巧说。


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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