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今天给各位分享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 2、“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5年新能源销量约占20%
  • 3、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活动的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2024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学校节能、环保意识,以校园文化建设为重大开展创建节能型“绿色学校”活动,提高师生节能减排意识,做好统筹规化和部署,构建节约型校园及丰机节字【20xx】第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

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守用

副组长:陈广俊,刘传礼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目标任务,把节能降耗、让工作落到实处。

四、创设载体、开展活动。

(一)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行动。

抓好节能、节水、节电、节材工程,打造节约型学校。学校要大力推广和采用高效节能教学设备、器材;充分利用校园网和各种宣传平台,推广“无纸化”办公,节约纸张;改造学校照明设施,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加强对水、电的管理,教育学生节约用水用电;抓好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利用的教育和落实工作,变废物为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营造氛围,让节能减排融进校园。

节能减排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教育行为,必须使其融入校园的整体之中,才能发挥作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有针对性和时代性的教育活动,让节能减排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使学生们看得见摸得着。

(1)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主题教育活动,向全校师生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讲明活动的意义和目的。

(2)各班出黑板报,向学生宣传节能减排的好处,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3)召开主题班会。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一次主题为“节约伴我行”“节约从小做起”的主题班会,在学生中形成“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的良好校园风气。

(4)开设“节约之窗”栏目。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在校园网广泛宣传节能的意义及古今名人节约的品格,让学生真正明白什么是节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全校师生的节约环保意识。

(三)真心实践,让节约走进校园。

开展节约减排活动,必须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要利用校园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养和引导,让全体师生从日常的生活小事做起,逐步养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品德。

(1)举行“节约故事我来讲”故事大赛。以班级为单位,通过故事的挑选和讲解,让学生们深化理解节能减排的精髓。

(2)举办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手抄报竞赛。

(3)创编宣传口号。每个班级在学生中征集节能宣传口号并汇编成册,作为班级的节约公约进行宣传。让全体学生通过活动,更深刻地体会节能减排的意义之所在。

(4)探索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在总结教科书循环使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教科书循环使用方案,建立和完善教科书循环制度。

(四)整合资源,让节能减排走进生活。

组织好“全校节能宣传周”活动,充分特色节日为契机,搞好宣传教育活动。组建“节能小分队”,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到家庭。开展“小手拉大手,节约进我家”为主题的课外教育活动,让孩子带动家庭开展节约活动,通过唱儿歌、讲故事等形式增强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节能减排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教育工作,我们要认真探索、解决整个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充实节能减排工作内容,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努力提高活动的教育实效。通过开展以上系列活动,使我国的节能减排政策能广泛深入人心,人人皆知,营造出浓厚的节能减排校园文化氛围。

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区节能宣传周活动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以倡导节能低碳的工作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节能意识,为我区“争当转型升级综合改革排头兵”助力。

二、活动主题

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2日至18日

四、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一次“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专题升旗仪式。向全校师生发出“低碳生活,节能减排”倡议书,号召全体师生节能减排,低碳生活。

2.利用学校电子屏宣传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标语,营造“低碳、节能”的氛围。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环保知识,引导学生树立勤俭节约、爱惜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生活理念。

4.加强节能环保知识教育。要求每位任课教师在自己所任教学科中渗透“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的情感教育,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节能、环保教育内容纳入学校课堂教学。3—6年级出一期环保教育黑板报,要求: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相关低碳生活的资料。图文并茂,色彩鲜艳,主题突出。自己动手抄写,报刊名自拟。

5.开展“低碳体验日”活动,以“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粮食、一张纸”为目标,通过实地体验方式强化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培养师生珍惜资源、合理用能的好习惯。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要求教师上下班小车停开,乘班车、公交车、骑自行车、骑电动车或步行上下班,办公室、会议室不开或少开照明灯。

6.开展“小手拉大手,节能一起走”活动。向家长发出“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的倡议,号召学生积极向家长宣传节能减排的意义。倡议学生家庭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进行垃圾分类,教育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实践中体会到加强节能环保教育的重要意义。

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3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印发的《关于x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xxx〕8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5日至21日

二、活动内容 :

宣传节能低碳,在全区树立和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美丽渝中

三、活动主题 :

“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四、总体要求

各部门、街道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节能宣传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主题,把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作为宣传的重点,通过举办展览展示、技术交流、现场体验等活动,采取典型示范、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能源资源国情,强化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节能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

五、活动具体内容及宣传重点

(一)区经信委牵头抓好全区节能宣传周的组织、协调工作。6月17日,在七星岗城墙公园广场举行“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展览展示、技术交流、免费发放节能宣传册、招贴画等。广泛宣传已取得的节能降耗成效、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节能减排先进典型、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绿色消费模式等。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倡议节能降耗的公益短信。

组织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表率行动,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全面深入推进企业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对标工作,加大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宣传。

(二)区建交委要大力宣传绿色建筑行动,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低碳生态城市的相关理念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培育绿色交通文化,使绿色低碳成为交通运输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

(三)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组织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和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巡展等专题活动,普及节能常识,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表率示范作用。以珍惜爱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公共机构为主题,通过举办水形势报告会、能源资源紧缺体验、废旧资源再生产品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水资源国情省(市)情宣传教育。

(四)区教委要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减排、绿色生活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爱惜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生活理念。

(五)区环保局要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环保就是发展的理念,普及城市可吸入细颗粒物治理等环保知识,强化全民的生态环保意识。

(六)区商委、区旅游局要加强绿色饭店、绿色宾馆、绿色旅游区建设,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合理消费,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深入宣传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主题为“反对奢侈、我倡议、我行动”专题活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七)各街道、社区要开展“节能宣传进社区”活动,提高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意识,普及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知识与技能,指导家庭和社区开展节能减排实践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

(八)各级工会要继续推动“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以“三比一降”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要利用各种媒体重点宣传主题活动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职工的节能减排意识,引导职工为推动企业能耗和排放指标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献计出力。

(九)区科协要通过多种展览展示活动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宣传,普及节能减排实用技术和生活节能窍门,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科技意识和能力。

(十)共青团组织要动员青少年继续开展以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活动,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选树青少年节能减排典型,积极创作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儿歌、童谣、动漫、故事等艺术作品,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一)各级妇联要大力实施家庭节能行动和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充分利用妇联系统所属媒体和城乡“妇女之家”平台,制作主题宣传画,在公交媒体、社区宣传栏发布,加大对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动节能低碳理念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人心。

六、工作要求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对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表扬奖励先进,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请各部门、街道、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书面总结、活动图片、活动方案等资料报送区经信委,并同时报送电子邮件。区经信委将活动情况汇总后上报市经信委。

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4

一、时间和主题

时间:20xx年6月11日至17日

主题: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

二、宣传重点

节能宣传周期间,企业、机关、学校、农村、社区等要把倡导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为宣传重点,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在全社会强化能源资源国情宣传教育,普及合理用能、提高能效、减少浪费的节能理念,进一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三、工作安排

区建交局牵头负责此次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使用环保再生纸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等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厉行节约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区级各部门共同推进实施。

区教育局负责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通过实地体验等多种方式强化学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培养学生珍惜资源、合理用能的行为习惯。

区科技局负责积极宣传节能新技术,运用多种方式在全社会推广普及节能、低碳技术,组织工业企业总结和推广节能增效的经验和成效,继续开展“我为节能献一策”等活动,。

区环保局负责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全民环保意识。

区农委负责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农村行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技术与产品。

区商务局负责在商务流通领域宣传节能的重要性,倡导公众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区国资委负责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节能成效展,倡导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普及节能技术,降低能耗、提高能效,调动相关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区文体局负责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节能成就,播出倡导节能生活的公益广告等,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区卫生局负责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节能宣传工作。

区总工会负责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做贡献”活动,加强职工节能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动员和组织职工为节能献计献策。

各街办负责组织社区积极开展以“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体实践和宣传活动,通过社区带动全社会参与节能。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大力推进节能工作。要深入企业、社区、商场、学校、农村和军营,开展各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社会氛围。

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5

为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根据国管局《关于20xx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市发改委、市、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市北区实验小学决定举行20xx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绿色办公、低碳生活,争创节约型校园”。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18日

三、承办单位

全校学生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启动仪式

时间:6月1日升旗仪式时间

地点:学校操场

活动内容:

布置本校活动方案,进行环保节能教育、宣读倡议书、张贴宣传画等。

(二)开展系列活动

(一)、校内悬挂宣传标语,制作节能宣传板,营造节能宣传气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1、制作“节约与文明同行,节能与生活同步!”、“人人讲节约,处处抓节能,事事讲效能”、“点滴节约从我做起!”等大幅标语悬挂在主要道路和建筑物等显著位置上。

2、制作“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节能宣传板,在人员往来密集的地方摆放。

3、学校广播站、电视台、网络在节能宣传周内要安排。

(二)、开展 “节俭倡议”活动向全校师生员工倡议,开展节约水电、节约粮食和不乱丢塑料袋的活动,切实做到下课离开教室随手关灯、洗手用水后关闭水阀、吃饭不浪费饭菜,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号召全校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节能从我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粮、一页纸做起,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随手关灯、关水龙头;多用自然光,少用电灯;多分层次用水,少制造生活污水;多锻炼身体,少使用空调和电梯;多骑自行车或步行,少坐汽车,少用电瓶车;饮食讲营养卫生,穿着讲实用和朴素大方,不搞铺张浪费;能重复利用的东西坚持重复利用,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

(三)、各级部要在节能宣传周内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节能减排的的文件及资料,提高节能意识,为我校的节能减排工作献计献策。

(四)、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用水用电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堵塞“跑、冒、滴、漏”,大力倡导使用节能产品。

(五)、开展“节能专题知识讲座”。聘请专家或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师傅进行“汽车驾驶节油知识讲座”,指导驾驶员轻踩刹车、怠速熄火、少用空调、常检胎压、减重行驶等节能措施,树立节约资源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思想。

五、相关要求

1、在宣传周活动期间,精心组织,切实把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5年新能源销量约占20%

易车讯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方案》还提到,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

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推动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推广低能耗运输装备,推动实施铁路内燃机车国一排放标准。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

青岛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全面落实资源节约基本国策,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 主要目标。到2024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96吨标准煤下降到0.75吨标准煤,下降22%左右;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取水由2005年的38.36立方米下降到30.69立方米,下降2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1.27吨标准煤下降到0.99吨标准煤;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由2005年的25.62立方米下降到17.93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05年削减26.32%,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8%,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大于5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七区达到85%,五市达到80%;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

(二)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

(三)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能审核制度。设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项目审批问责制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即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估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差别电价标准。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经贸委

(四)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研究实施我市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产品的具体工作意见,组织对全市钢铁、电力、建材等行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区市、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全市110户重点用能企业“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18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3.24万吨;2007年实现节能3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0.54万吨。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区市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区市,严格控制各级财力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区市执行情况。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的资金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五) 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根据不同行业情况,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修订《青岛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各区市政府

(六) 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重点抓好风力发电、秸杆发电、水源热泵等项目建设。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组织实施一批示范工程和重点工程。通过培植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和太阳能四个新能源产业,力争实施一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工程和示范项目,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装机总容量达到50万千瓦左右,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相应减少1.2万吨。启动利用海水源、污水源、地源热泵技术代替改造传统的燃煤供热工程,制订改造方案,对有条件改造的供热企业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逐步进行热泵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经贸委、市市政公用局、各区市政府

(七) 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以项目建设为切入点,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青发〔2006〕22号),加快改造传统服务业,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积极支持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组织实施《青岛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高技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加快实施《青岛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区市政府

三、 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八) 加快实施重点领域节能工程。组织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对全市近1万台在用的工业锅炉(窑炉)分步实施以提高热效率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年底前争取彻底关停市区20吨以下工业锅炉,镇(街道)淘汰上世纪80年代前生产的工业窑炉,对在用20吨及以上工业锅炉的系统主辅机不匹配、自动化程度和系统效率低等状况实施改造。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逐步关停小火电机组30万千瓦。全面实施机关节能改造工程。在市政府办公大楼、府新大厦、黄海饭店和八大关宾馆等实施绿色照明和空调节电等技术改造,降低政府机关单位建筑能耗及人均能耗,并逐步在全市机关中推广。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组织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启动10个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到“十一五”末,实现政府机关单位建筑能耗及人均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全市范围逐步禁用白炽灯,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推进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编制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专项规划,组织高炉煤气余压(TRT)发电、大型玻璃厂余热发电及化工、建材等行业回转窑、磨机、烘干机的专项节能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建委、各区市政府

(九) 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27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9.9万吨,形成COD年削减能力4.3万吨;2007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再生水日处理能力0.5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0.6万吨。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十一五”期间形成COD削减能力1.15万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

(十) 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期间,脱硫机组达到362.7万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7.25万吨。2007年投运脱硫机组160.2万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3.2万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

(十一) 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市政府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级财力在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财力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同时安排财力专项资金对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区市政府

四、 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十二) 深化循环经济试点。选择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城区作为发展循环经济试点。组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市编制循环经济实施方案,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制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积极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市政府

(十三) 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和重点节水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实现重点行业节水1亿立方米左右,2007年实现重点行业节水3000万立方米。根据城市污水回用建设规划,逐步建成海泊河、麦岛、团岛、李村河污水处理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和配套供水管网,逐步取代周边企业生产工艺冷却、基建、绿化、景观和居民冲厕所用自来水。加快青岛华欧集团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和沿海各区市海水淡化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增海水淡化能力20万立方米/日,2007年新增海水淡化能力2万立方米/日。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各区市政府

(十四)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推动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旧机电产品、包装废弃物以及秸杆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再制造。推进新型墙体建材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

(十五) 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供热、填埋气体发电,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市政公用局

(十六)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依法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材料,采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五、 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

(十七)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大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转化的政策环境。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加强节能减排技术领域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八)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在钢铁、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纺织、建筑建材等重点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约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科技局

(十九) 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建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二十) 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快烟气脱硫、海水利用、海水淡化、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海洋保护、环境监测等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推进产业化进程,提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垃圾处理等环保技术水平,促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市场化进程。大力发展节能灯具、双层玻璃及中空低辐射玻璃等制品,加快节水型工业设备、生活器具、滴灌设备、冷却设备的开发制造。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十一)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技术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

六、 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二十二) 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环保局

(二十三) 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能耗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和完善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动态监测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定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立体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

(二十四) 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并严格实施。将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强化环评审批备案制度和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验收擅自投远、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

(二十五) 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计量和统计,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设备检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公告制度。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市直企业全面推进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

(二十六) 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并尽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规范有序用电,开展能效电厂试点,研究制订配套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青岛供电公司

(二十七) 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2007年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管工作,在新建建筑中全面推广供热分室控制、分户计量工作,逐步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实现年节能8万吨标准煤。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

(二十八) 强化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管理。提高交通运输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客货运输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发展节能、大型、专业化运输车辆和绿色环保车辆。继续做好天然气汽车的推广工作。加快船舶大型化、专业化进程,加大车船节能改造力度,加速老旧、高耗能车船的折旧和淘汰。推进交通信息技术应用,研究推广智能化数字交通管理技术,优化运输工具的实载率和运输服务环节。加强公路建设用地和港口岸线管理,研究开发工程新材料、新技术、积极推进疏浚土、旧沥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钢材等建材的再生循环利用,积极推广粉煤灰、煤矸石、矿渣等工业废料在交通建设中的应用。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以港口为核心,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体,以物流园区为依托,积极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平台、信息平台和政策平台。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二十九) 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力度。

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发改委

(三十) 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加强节能执法机构建设。加快市、区(市)两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扩大重点监控污染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加强节能监察中心、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测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七、 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三十一) 加快节能法制建设和强化执法力度。抓紧完成《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若干规定》修订、《青岛市资源节约条例》修订调研和《青岛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对2006年制定的节能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节能认定意见书,要抓好落实。组织对宾馆饭店、写字楼、大型超市等单位的耗能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重点企业持续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

(三十二) 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营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07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省级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三十三) 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对重点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市政公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限期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区市要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区市,暂缓审批该区市项目环评。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

(三十四) 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娱乐资本论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的单位要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八、 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十五) 积极稳妥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完善电力谷峰分时电价办法,降低小火电价格,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城市垃圾发电,实行相应的电价政策。合理调整原水和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制定支持再生水、海水淡化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三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适当提高COD排污费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三十六) 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委

(三十七) 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环保部门要与金融部门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九、 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三十八) 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订节能减排宣传方案,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市文化局、市发改委、市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

(三十九) 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水日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节能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把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各区市政府

(四十) 表彰、奖励一批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人事局

十、 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四十一) 政府机关率先垂范。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定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统计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

(四十二) 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备和设施节能。分批完成政府办公楼空调系统低成本改造;开展办公区供热、制冷技术改造,结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对住宅区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开展食堂燃气灶具改造,“十一五”期间实现食堂节气20%;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楼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及围护机构;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在市级机关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推动公务车节油,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委、各区市政府

(四十三) 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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