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控制人是法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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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统计登记和年审暂行规定
  • 2、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 3、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程序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 4、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都要检什么?
  • 5、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
  • 6、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年检哪些证件?

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统计登记和年审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外向型经济的统计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统计登记暂行办法》等有关统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统计登记和年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同配合的原则。第四条 南京市统计局是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统计登记和年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各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统计登记和年审工作。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年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办理统计登记、统计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以及统计登记转移手续的情况;

(二)检查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建设情况;

(三)检查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年、定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统计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第六条 凡新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前,必须到当地的统计机构或本系统主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手续;已经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凡未办理统计年审的,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年检前,必须到当地的统计机构或本系统主管部门接受统计年审。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经贸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统计机构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登记和年审工作。

税务部门在给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检查该企业是否办理统计登记,对未办理统计登记的企业,税务部门代发统计登记的有关规定,并督促其在3-4日内到统计机构补办统计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代发统计登记的有关规定,并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检时,要求受检企业提交统计机构出具的《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年审证》(以下简称《统计年审证》)。第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统计机构办理统计登记手续。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年审每年一次,时间为次年的1-4月。第九条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统计登记和年审。违反本规定,逾期不办理统计登记和年审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照《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年审实行《统计年审证》制度。凡已办理统计年审的外商投资企业由统计机构发给市统计局统一印制的《统计年审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伪造、涂改《统计年审证》。第十一条 《统计年审证》自颁发之日起3年内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统计年审证》有效期满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机构办理换证手续。第十二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年审工作可以收取年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价、财政部门核定批准。第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港澳台同胞、华侨在本市投资兴办的企业。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向所在地的县或区外经贸(商务)、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好年检报告书及其它相关附件。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报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向外汇局申报外汇年检的企业,还需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在各自的年检部门和市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完成企业年检材料复核后,还需于规定日期内,送达市行政服务中心地财税窗口进行相关的复核。

警民直通车上海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做好 2024 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精心组织,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参检率,确保数据质量。

二、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

三、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现有网络资源,有序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有条件的参检部门可利用网上年检平台完成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

四、开展电子签章试点工作的地区,应在确保资金支持前提下开展工作,不得向企业摊派费用。

五、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各参检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合年检的政企沟通渠道功能,了解并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要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扶持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 200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且首期出资已经缴付的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出资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继续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 2024 年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 6 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 2024 年底。

六、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七、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和企业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联合年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确保联合年检数据质量,充分利用联合年检的信息资源,加强统计分析,力争联合年检工作为各地经济决策发挥更大功效,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程序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1.先在网上进行申报

2.申报OK打印缴费单缴费

3.打印出年检报告书

4.拿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缴费单到工商交资料

参照以下: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流程及指引

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流程图

二、年检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检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都属于参检范围。也就是说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应当参加年检。

领取《登记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证》的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广东省对外来料加工特准营业证》的“三来一补”企业不参加年检。

四、申报方式

参检企业一律通过互联网完成所有信息的申报,除市场监管局、外汇局外其他年检部门不再收取纸质材料。企业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将法定的纸质年检材料提交辖区市场监管分局,由其审核接收并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戳记。

对享受市政府直通车服务的企业、连锁经营企业、金融机构等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到市市场监管局企管处或辖区市场监管分局递交纸质年检材料,并办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年检戳记等年检手续,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定专门窗口提供优先便利服务。

五、申报途径

1、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申报。

需要出具审计报告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上传至联合年检系统时,可一并委托其代为申报年检。

事务所上传数据前需先到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领取登录系统的密钥。异地事务所还需先到市注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详情请咨询市注协:83515421)。

2、自己上网申报。不需要出具审计报告的企业,可自己上网查阅年检须知,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3、委托商务中心或到网吧完成申报。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委托商务服务单位、或通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完成网上申报。

4、在辖区市场监管分局设置的自助电脑上完成申报。上述条件都不具备的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到辖区市场监管分局领取年检报告书等资料,了解年检有关事项和要求后,在辖区市场监管分局设置的自助电脑上完成申报。考虑到年检期间办事的企业多,领取资料、网上申报、提交纸制材料等需要多次往返,所以建议企业尽可能不选择这种方式进行网上申报。

六、提交材料清单

一、外商投资企业:

1.通过年检系统打印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2.202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4年度新注册的企业只需提交验资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经营范围中如含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还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⒍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无非法人分支机构,此项可免)。

已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只提交上述1、3、4项材料。

二、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它经营单位:

⑴网上下载打印的、具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⑵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营业执照副本;

⑷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它经营单位还应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七、哪些企业需要出具审计报告

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具体来说即2008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法人企业,需要出具的审计报告。

八、哪些企业不需要出具审计报告

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但需提交验资报告)、非法人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九、参检企业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它经营单位年检费50元。

十、参检企业如何办理年检缴费

一、特区内企业:

1、银行柜台缴费:

①现金缴纳:企业从市场监管年检网上下载打印《深圳市行政事业性缴费通知单》1张,用于缴纳年检费,企业持上述《缴费单》到深圳发展银行在深圳特区内外的任一网点用现金缴纳(不需填写任何单据,在储蓄柜台交纳,节假日照常上班),银行柜员会打印《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一式两联给企业,第二联为收据联,企业用以记帐,第四联为核对联,企业可以留存。

②转帐缴纳:企业从网上下载打印《深圳市行政事业性缴费通知单》1张,用于缴纳年检费,依照《缴费单》上的开户名称、帐号、开户行分别转帐至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企业需拨打深发行总行营业部电话22168125、22168126、22168117、22168186确认是否到帐,并将《缴费单》上右上角的通知单号码、收费编码和企业名称报给银行柜员,再执《缴费通知单》在一年内到深圳发展银行在深圳特区内外的任一网点补打印《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银行柜员会打印《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2联给企业,第二联收据联,企业用以记帐,第四联核对联,企业可以留存。

2、网上缴费:

企业在市场监管年检网上根据缴费流程可以用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发行的有“银联”标识的借记卡网上缴费,缴完费后打印出有“已缴费”标识的《缴费通知书》,于第二个工作日以后一年之内可以执有“已缴费”标识的《缴费通知书》到深圳发展银行在深圳特区内外的任一网点补打印《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银行柜员会打印《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2联给企业,第二联收据联,企业记帐,第四联核对联,企业可以留存。

二、特区外企业:

特区外企业除采取上述两种缴费方式外,还可到市场监管部门年检窗口直接办理缴费。

十一、办理年检缴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企业一定要下载打印《深圳市行政事业性缴费通知单》去银行缴费或补打收据。

2、转帐缴纳款项的企业,一定要按照《缴费单》上的开户名称、帐号、开户行分别开出转帐支票用于缴纳年检费、欠薪保障费,并且必需要先拨打深发行总行营业部电话22168125、22168126、22168117、22168186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确认之后可以在一年之内去银行补打收据。

3、网上缴费的一定要在第二个工作日后(包括第二个工作日)一年之内到银行补打收据。

4、为了向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请企业尽早办理年检手续,避免在年检到期前集中到银行办理而造成缴费“塞车”。

十二、各区市场监管分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窗口地址及电话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福田分局

福田区新沙路福田工商物价大厦三楼

83456040

罗湖分局

罗湖区沿河北路2003号罗湖工商大厦十一楼

25655834

南山分局

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33号沁园大厦三楼

26867622

盐田分局

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盐田市场监管分局一楼

25251259

宝安分局

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市场监管分局二楼

27836180

龙岗分局

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市场监管分局工商物价大厦二楼

28901657

光明分局

深圳市光明街道塘明路1号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33号窗口

88211000

坪山分局

坪山新区东纵路364号一楼注册大厅

28824217

84600303

十三、对逾期未申报年检的企业如何处罚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6条、《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19条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四、对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如何处罚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6条、《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20条规定: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都要检什么?

我是商务部门的,外资企业通过网上年检主要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出资情况表”、“对外投资情况标”、“分支机构表”、“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表”、“企业其他情况表”和“外汇情况表”。据我所知,外资企业还需到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外汇部门、财政部门及统计部门进行网上年检,到工商部门进行单独年检。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副本)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财政登记:

(一)中央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单独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央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地方企、事业单位共同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金融机构,向财政部派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办理财政登记。

(二)地方企、事业单位单独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的主管财政机关办理财政登记。第三条 企业办理财政登记时,应依法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以及经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等文件或者其复制件,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或者主管财政机关核准后,发给《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作为企业向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申请办理验资、查帐,开展财务会计活动,接受财政检查、监督的基本依据。第四条 中央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单独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央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地方企、事业单位共同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金融机构,填写的《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分为一式三份,一份主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一份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的财政机关;企业留存一份。

地方企、事业单位单独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填写的《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分为一式两份,一份主送主管财政机关;一份留存企业。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每套由正本、副本组成,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第六条 企业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后,其正本应当置于企业住所或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第七条 企业因修改合同、章程或者更改名称、住所、企业负责人、经营范围等,变更工商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凭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及有关证件,办理变更财政登记。第八条 企业应当在每年5月底之前,向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或者主管财政机关申请办理年度检查,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在上一年度内,办理财政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情况;开展财务会计活动,执行财经法纪的情况等。申请办理年检时,应当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报告书》,并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副本)和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查帐报告等有关资料。第九条 在年检过程,对于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财会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或者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建帐不符合规定要求等,受理登记机关应当要求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或者工商年检。第十条 企业按照合同、章程规定或者其他原因解散清算后,在申请注销工商登记前,须向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或者主管财政机关注销财政登记。第十一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不办理财政登记(包括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或者不申请办理年检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不得受理其验资、查帐的申请,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和主管财政机关视情节轻重,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意见,并报财政部备案。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此前已办理财政登记的企业,须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90日内,到财政部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或者主管财政机关申领换发财政部统一印制的《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

附件:一、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式样)(略)

 二、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略)

 三、外商投资企业财政年检报告书(略)

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年检哪些证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政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这些一般是联合年检的时候一次性做的。

组织机构代码证,按代码证上写的年检日期参加年检。

贷款卡,有办理贷款卡的企业按银行要求按时参加年检。

另外有自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自理报关业务批准证书要按证书上记载的检验日期进行检验,这个不是年检,通常是两年一次或者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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