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核要点13个(合同审核要点包括)

今天给各位分享合同审核要点13个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合同审核要点包括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联系电话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合同审查的要点是什么
  • 2、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 3、合同审核要点包括
  • 4、合同的审核要点是什么
  • 5、合同审核要点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什么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 第九,审查 违约责任 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第十,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合同的审查,其重点和注意事项包括:

1、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否合法,如果是法人的,则审查法人是否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如果主体是自然人的,则审查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2、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有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为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即可的合同。因此,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

3、合同的订立程序是否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有些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登记备案,因此,对于该类合同,其订立程序也是重点审查对象。

4、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

5、合同中的内容是否全面,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或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方式等。

江苏警方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_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审核要点包括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还要看供方有无供货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如是审查需方,需看有无付款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注意供需双方都要核对清楚。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看是否有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想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所以,在审查时需重点审查是否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

在审查买卖标的物时,看是否有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为了不免费提供,再借机收取配件费用。故需要提醒签订者注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为避免合同双方签订者对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应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作出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看是否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防范方法是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这在买卖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是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

所以要注意审查时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亦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写清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写清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一定要将样品封存好,作为验收的标准。另要注意审查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不但要写清,而且要写的科学、合理。如果对产品质量保证的时间写的不合理,就会造成买方无充足时间审查。

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在买卖合同中,会经常出现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在审查时就要注意看是否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内容等。对包装物的供应、回收,费用负担也要写清楚,以免出现纠纷。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是否清楚等。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不写单价,逃避物价检查,并为偷、漏税创造条件,或需方只写金额数量,不写币种等情况都会发生,不写清交货方式,以达到不承担风险责任的目的,也为纠纷管辖设下埋伏。在审查中要看是否写清单价,写清币种。看是否写清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时间及是否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等。

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在买卖合同中容易存在的陷阱是供方不写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或将提出异议的期限订的过短。在审查合同时就要看是否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成功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注意明确订明。看合同中是否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方式;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这是买卖合同常存在的陷阱。这就需要注意审查是否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审查是否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在买卖合同中会存在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甚至不写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决方式和管辖机关。以为己方违约做好铺垫。这就需要注意是否将违约责任写具体。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要审查是否写清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及确定纠纷的管辖地等。

第十,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在买卖合同中往往存在不注意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及不盖公章或盖的不是公章,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

江苏警方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审核要点是什么

江苏警方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合同审核要点如下:

(1)审主体,既看别人又看自己;

(2)审内容,这主要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

(3)审意思表示;

(4)审查文字是否规范;

(5)审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合法;

(6)审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7)审合同条款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8)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江苏警方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合同审核要点

【江苏警方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

合同审核要点如下:

(1)审主体,既看别人又看自己;

(2)审内容,这主要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

(3)审意思表示;

(4)审查文字是否规范;

(5)审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合法;

(6)审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7)审合同条款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8)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江苏警方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关于合同审核要点13个和合同审核要点包括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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