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如何纳税(个体营业执照纳税怎么纳)

个体户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纳税有三种制度,分别是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

【1】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查账征收方式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5%-35%累进税率表

【2】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应纳税额=核定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核定附征率

税所得率及附征率与所在地区、行业等有关,具体应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为准。

个体工商户还会涉及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果查账征收,若是亏损,则不用缴纳;如果核定征收,则依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缴纳,与实际盈亏无关(既然没有账目,也就反映不出实际盈亏)。

【3】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当然,由于大多数个体工商户并没有建立会计账簿的能力,所以税务部门一般采取的是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定期定额户实行业主自报、税务核实、电脑定税的程序,一般根据业主营业面积、人数、租金、路段等作为定税依据,月收入核定30000元以下的,免征税款,不需要申报。

缴税流程为:去税务局带上你已经开出去的票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去税务局填表申报就好了。可以让税务局给你开通网上报税,以后就可以在网上划款。

二 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按5%缴纳营业税。

  2、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照增值税的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增值税的1%缴纳。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 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的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四 个体户缴税流程

去税务局带上你已经开出去的票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去税务局填表申报就好了。可以让税务局给你开通网上报税,以后就可以在网上划款(这个需要基本户要和银行签订扣税协议)。

如果是从事生产、加工、商品流通,则要向国税缴纳增值税,向地税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从事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生产、加工、销售以外),则只向地税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即可,不需要向国税交税。

五 优惠政策

1.增值税免征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若月销售额不高于15万元或者一个季度不高于45万元,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2. 个人所得税减增

针对个体工商户,若年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减半征收。此政策是所有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不区分征收方式。执行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案例:

(1)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纳税人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该纳税人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2)个体工商户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答: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享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3)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享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4)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吗?

答:可以。具体办法是,2024年1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8号)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3. 个人所得税免征

对于从事饲养业、捕捞业、养殖业、种植业的个体工商户,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若纳税人是兼营这四种产业,则需将取得的收入单独核算,此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若无法单独核算则会按全部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重点群体优惠政策。

对于持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人员、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得从事个体工商户,则从办理登记之月起,3年内按每户14400元/年为限额,依次来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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