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称职的如何处理(公务员考核不称职的按要求降)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潘晓泉)

德州市2024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开始,12月15日前结束,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按照规定在工资、职务晋升、年度考核奖金等方面作出相应的处理。

公务员年度考核是指对市直机关除市管干部以外的公务员的考核。根据要求,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应掌握在本部门(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具备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国家批准保留项目之内);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中央机关记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以上称号等条件之一的,部门(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20%。

另外,对于受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也有相关要求,如: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公务员受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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