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手段有哪些(非诉案件有哪些)

东北网9月27日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就是通过非诉讼手段,让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案件全部都“对簿公堂”。这样既能够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又可以缓解社会矛盾冲突。

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是化解重大矛盾风险效率最高、成本最低、影响最小的“缓冲区”和“调节器”。

创优非诉新机制,化解纠纷零距离。我市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委推动非诉讼机制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总体思路,积极创新探索构建“一站式”“集约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市司法局于2024年成立了全省首家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打造出了具有双鸭山特色的非诉讼纠纷化解新模式。

从无到有、连点成线、织线成网。中心成立至今已化解矛盾纠纷1562件,成功率96.3%,真正实现了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有效降低了群众解决纠纷的门槛和成本,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核心词:坚守初心,搭建非诉平台,创新服务群众

坚持高起点起步、高标准要求,积极搭建实体、热线、网络“三位一体”的综合性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

打造“一窗式”集成实体平台,将司法行政职能中的人民调解、律师、公证、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以一个窗口形式集中到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流办理,建成集矛盾纠纷咨询、接待、告知、解决、分流、反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实体平台。

推出“一号式”非诉服务电话,新增4288148服务热线,对公证、行政复议、仲裁等热线进行有机集合,拓展到中心热线中并号运行,形成一个号码对外,群众诉求内部流转的运行模式,最大可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条件。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群众咨询3870人次,满意度100%。

开创“一键式”网上调处机制,对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解答、受理、调处非诉讼纠纷,形成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纠纷解决机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便可解决纠纷。目前,网上调解纠纷数已经占全部案件的45%,各类资源的聚集、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了矛盾从受理到化解“只进一扇门”,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纠纷解决能力显著增强,群众满意感普遍提升。

核心词:坚持恒心,统筹调解资源,创造聚力氛围

坚持在司法行政机关统筹的基础上,聚焦群众纠纷解决新需求,广泛调动司法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社会各方调解力量,形成一站式、多元化的纠纷化解体系。

以人民调解为牵引,充分发挥非诉中心平台积聚功效。实行“调解+”运行模式,根据群众需求和案件性质,严密衔接司法行政各项法律服务解纷力量,将单兵作战变为联合调处,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有机融合。今年4月份,中心主动介入一起工伤认定纠纷,当事人因不服人社部门认定结果多次越级上访,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律师调解等手段使此案及时得到妥善处理。聚焦疑难纠纷,推动非诉工作向重点领域延伸。

强化与行业职能部门协作,针对重大疑难纠纷,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了会商联办、移交转办、信息通报等制度,推动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矛盾纠纷解决的有效合力。目前相继在人社、交警、市场监管和医疗等重点行业部门和领域成立了15个分中心,推动形成了矛盾纠纷多方参与、多点联动的非诉纠纷解决社会化机制。其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分中心,引入事故处理的所有部门,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市委信访局接待大厅设立分中心,选派50名律师调解员轮流值班,与信访部门共同接待调处信访案件。仅医疗和道路交通事故分中心就分别调处非诉讼纠纷182件和96件;特别是联合尖山区人民法院分中心,成功化解了1起长达15年之久的企业拖欠工资集体信访案件,涉及人数114人,标的额41.9万,有效防范了集体极端事件发生。

切实增强调解效力,完善线上司法确认机制。与人民法院对接,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和各分中心开通了线上司法确认端口,一起纠纷案件从双方对达成调解协议到通过线上司法确认,最快用时仅5分钟,为调解协议履行提供强有力的执行保障,进一步提高了非诉讼纠纷解决的执行力。

核心词:坚定信心,筑牢维稳防线,创建社会和谐

随着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功能的不断完善,我市探索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工作成效逐渐显现。

促进社会稳定有作为。以非诉讼定纷止争,其最大的优势是协商解决纠纷,可以更好地维系经济社会秩序,更多地增强社会宽容,更能实现“情、理、法”的兼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充分发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举措。2024年7月,中心主动介入一起某单位工亡矛盾纠纷,经过中心解决,上午达成协议,下午司法确认,第二天家属收到赔偿款50万元,中心的及时介入,对平息纠纷,预防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维护群众权益促和谐。将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以流动调解车为载体,先后20次深入社区、养老院、房屋征收、乡村春耕生产一线,打造出一个集法律咨询、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为一体的流动非诉讼服务平台,将非诉工作延伸至基层、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如今,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发现,原来很多棘手的矛盾纠纷,不打官司也能妥善解决。

减轻审判压力见成效。中心积极主动与人民法院开展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相衔接,建立了诉讼与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构建调诉无缝对接快速通道,对适合调解的纠纷,法院分流至非诉中心调解,法院通过司法审查、司法确认方式为调解协议提供保障。中心成立以来,法院移交受理纠纷226件,成功解决224件,其中一件长达10年标的超过1500万的涉企三角债务纠纷,仅用45天就完成了委派、解决、司法确认、协议履行的全过程。以尖山区人民法院为例,诉讼收案增幅同比下降7.26%,一方面司法压力得到有效缓解,节省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法院也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达到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得益彰的效果。 我市搭建非诉综合平台,实现“一站式”“集约化”化解纠纷的做法和经验,得到行业的认可和社会的赞誉。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在双鸭山调研时,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司法厅领导到双指导工作时也给予高度评价。法治日报、法治周末、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新闻法治频道、东北网等主流媒体也先后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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