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什么(2024年个人所得税标准)

刚入职的小伙伴们,你们是否还在犯难个人所得税怎么弄?范围是什么?和自己有关系吗?别慌,看完这篇文章你就懂了!


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二、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三、征收方式:实施综合所得和分类相结合


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计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其余所得仍然按分类所得 分别计算所得税。


四、应纳所得额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每一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三险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6个项目)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1)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包括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技校、大专、本科、博士全日制)的相关支出。


(2)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最长不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需要证书备查)。


(3)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不能超过240个月;


(4)住房租金:每月定额扣除1500元(直辖市 省会城市)/1100元(人口>100万)/(人口<=100万)800元


(5)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

赡养人

平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和指定分摊需要协议)。


(6)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年度内,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据实在汇算清缴时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1、日常单位发工资时按月

预扣税

款:大病医疗不能享受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应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受雇单位,单位发工资时办理专项扣除


2、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情况:


1)不愿意将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


2)没有

工资薪金所得

,只有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4)纳税年度没享受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

累计预扣法

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

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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