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单证备案管理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通告2024年第10号),广东省全面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单证备案管理,切实减轻出口企业纸质资料的使用和保管压力,进一步降低办税成本。具体有哪些要求和便利化措施呢?小编带您一起细细了解!
01、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单证备案管理?
按现行出口退(免)税管理要求应当实行单证备案的出口企业,均可采用电子单证备案。
02、如何申请备案单证电子化?
以自愿为原则,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以采用电子单证备案管理,即以电子数据的方式备案有关单证。
03、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单证备案管理后,出口企业单证需要如何保存?
采用电子单证备案管理的出口企业,其备案单证既有电子单证又有纸质单证的,纸质单证可转为电子单证,一并以电子数据的方式备案有关单证。
出口企业的备案单证既有电子单证又有纸质单证的,其纸质单证也可以不转为电子单证,以纸质单证和电子单证并存方式备案有关单证。
04、税务机关调取备案单证时,需要提供电子单证还是纸质单证?
税务机关按规定调取备案单证时,出口企业应按税务机关要求如实提供备案的电子单证或纸质单证。
05、关于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其他政策规定什么情况需要准备备案单证?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备案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备案单证主要包括什么?
(1)外贸企业
购货合同
、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
海运提单
、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
备案单证的保存期限是多长?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没有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会有什么后果?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出口企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应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财税〔2024〕39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案单证会对出口企业分类管理产生什么影响吗?
根据《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46号)规定,一类、二类出口企业不配合税务机关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以及未按规定收集、装订、存放出口退(免)税凭证及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调整为三类。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
原始凭证
、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调整为四类。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