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泉隔离霜 瑾泉隔离防护水晶喷雾没有防晒指数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2023年青海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抽检产品共15批次,经检验,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璀璨隔离霜标签标识不合格。

温碧泉1批次隔离霜标签标识不合格

药监局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

根据2023年青海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本期抽检产品共15批次,经检验,14批次检验结果符合规定,1批次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为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璀璨隔离霜,涉标签标识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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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被抽样单位)立即停止经营,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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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

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的标签是指粘贴或印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和置于盒内的说明书;起着向消费者传达产品信息的作用,是制造商对产品质量的承诺。化妆品标签内容的完整和准确是保障消费者知情选择和安全使用的必备条件,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化妆品标签标识的内容是判断欲购化妆品是否合法的第一步,也是消费者可参照的唯一的客观标准。

国家对化妆品包装上的标签信息有明确规定,必须标注的内容有:产品商标和名称,外国在中国的代理商,除标注英文外,还要有对应的中文;包装、分装者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许可认证QS标志;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号(从2023年7月1日开始,产品标签上只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号。);注意事项、使用指南、储存条件及产品中的所有成分标识;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还应有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

【相关】

此前曾被多次检出

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

此前,温碧泉防晒霜产品也多次被检出不合格,主要涉及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

2023年,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 超感0动防晒两件套(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温碧泉水凝柔皙晒后修复冰晶)被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含量0.1%);温碧泉 超感0动防晒两件套(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温碧泉深睡舒缓面膜)未检出标签标识防晒剂: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检出产品标签未标识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含量0.27%),两款产品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复检,均复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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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 SPF30 PA++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产品外包装标示批号与最小包装不一致,外包装标示批号为BBIZ0905,最小包装标示批号为BIZ0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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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

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SPF25PA++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未检出标签标识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未查到批件配方;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生产企业现场核查,为涉嫌假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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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检验,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现场核查,企业确认是假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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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温碧泉是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成立于2002年,致力于为女性提供优质的温泉矿物护肤,坚持在补水领域进行探索与钻研,并与中、法、韩、意等全球多个护肤品研究及设计机构合作研发产品。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许琨 实习生 林雪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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