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案(河南大学生掏鸟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大学生掏鸟案,以及河南大学生掏鸟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对“大学生掏鸟案”思考
  • 2、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到底怎么回事
  • 3、怎么看待河南新乡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事件

对“大学生掏鸟案”思考

          前段时间,网上对沉寂两年的“大学生掏鸟案”又开始了报导议论。原因是河南郑州师范学院的两名学生暑假期间在家乡掏了十几只鸟售卖,据说因为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被判刑十年。当时引发了热议,各种声音都有。慢慢平静下来的话题因家长不停的上访和学生本人的上诉而再次引发了争议。

        试想,一个农民辛辛苦苦的把一个孩子供到上大学是容易的吗?吃了多少苦受过多少罪,而今为了区区十来只鸟而毁了这个孩子的一生,毁了孩子光明的前途和美好未来,值的吗?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还是为鸟服务的?

      物竞天择,适着生存,这是自然界的规律,是生存的法则。不是靠什么鸟类保护法,动物保护法能改变的,它们即然不能适应这个环境,就应该让它们慢慢被淘汰,慢慢的消失。人类之所以成为世界地主宰,是靠自己与天斗、与地斗、与其它动物斗的过程中,慢慢增长了智慧,知道了制造工具,才慢慢变得强大,才慢慢地脱颍而出。而不是靠这个法、那个法保护。

      现在老虎可以吃人而人不可以打虎,野猪可以毁坏人们辛苦种植的庄稼甚至攻击人,而人不能伤害它只可以把它赶走。为了几只鸟,而判一个学生十年有期徒刑,值得吗?这不是毁了孩子一生吗?谁整天没事总拿个国家鸟类保护手册,动物保护手册,捕鸟前先看看可不可以捕。况且,公园里那些老头手里提的鸟都是哪里来的?花鸟宠物店里的鸟都是哪里来的?不都是捕来的吗?

      顺其自然吧,自然界有自己规律,有自己的法则。人应该是至高无上的,一切都应该为人类服务而存在。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到底怎么回事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事件经过:

1、10只鸟卖给三个人

2024年7月,小闫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7月14日,小闫和朋友小王发现村外树林里有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12只小鸟。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后来,小闫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就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小闫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的一个小伙子。

2、再次掏鸟引来警察

7月27日,两人又发现一个鸟窝,又掏了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到小闫家就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第二天两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逮捕。去年11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权威部门鉴定,他们掏的鸟是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今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闫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新乡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小闫的家人11月30日透露,他们已替孩子请了律师,希望能启动再审程序。

幽默西柚hT温馨提醒:

《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闫的情节是属于特别严重的。辉县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认为,“被告人闫某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应予数罪并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大学生暑假掏鸟窝被判10年

怎么看待河南新乡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事件

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闫的情节是属于特别严重的。辉县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认为,“被告人闫某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应予数罪并罚。”

因此,河南新乡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符合法律规定,理所应当。所谓河南“大学生掏鸟案”,在法律上实为“闫啸天、王亚军非法猎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闫啸天原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学生,辉县市法院经审理认定闫啸天两项罪名成立,以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闫啸天上诉后,新乡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2024年4月26日,新乡市中院又驳回了闫啸天父亲闫爱民的再审申诉。在程序上,“大学生掏鸟案”已然尘埃落定。

标签化的大学生掏鸟案,闫啸天获刑10年半,依很多人的自然理性看来这明显过重。尤其是与一些官员贪腐数千万元也只10年徒刑相比,颇易给人造成司法宽以待官、严以待民的观感。

幽默西柚hT温馨提醒: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事件经过如下:

2024年7月14日,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在河南省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他和朋友王亚军去河边洗澡时,在邻居家门口发现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后来,闫啸天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他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贠某,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市另一买鸟人。

2024年二人又发现一个鸟窝,掏出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拿到闫啸天家就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第二天二人被刑事拘留,同年二人被批准逮捕。

2024年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他们掏的鸟是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24年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

贠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2024年新乡市中院对此案做出裁决,维持了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

2024年4月26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驳回“闫啸天犯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的再审申诉。

《驳回申诉通知书》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申诉人对该案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再审条件,予以驳回[2] 。”

2024年7月1日上午,付建律师和闫爱民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检方已登记。

2024年7月2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刊发《独家:大学生“掏鸟案”再逆转,案发现场疑似造假》。针对媒体报道中涉及的问题,新乡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辉县市委政法委组成调查组,对材料反映问题展开全面深入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7.14河南大学生掏鸟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掏鸟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上一篇 2023-01-17 23:51:05
下一篇 2023-01-17 23:55:07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