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公证处(上海浦东新区公证处电话号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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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浦东新区公证处地点
  • 2、浦东公证处办公时间?
  • 3、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证处
  • 4、上海市公证处热线电话是多少

浦东新区公证处地点

浦东新区公证处地点: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20号9号楼一楼。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2:00,13:00-17:00,注,停止取号时间16:30),电话(总机):58396060,传真:58895930。

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咨询点:张杨路2899号邮政大厦,接待时间:周一至五(9:00-11:00,13:30-16:00)。

九派知事温馨提醒:

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浦东公证处——浦东公证处各接待点联系方式


浦东公证处办公时间?

浦东公证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六的8.30-12.00,13.00-17.00。

上海市浦东公证处成立于一九九四年六月,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上海市浦东公证处有在职公证员36名,大多数具有三级以上公证员资格,可以受理全市范围内各类国内外民事、经济公证业务,所出具的涉外公证文书已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使用。

上海市浦东公证处先后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公证处”、“浦东新区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并通过了ISO9000认证和公证服务标准化验收,是上海市公证行业规范服务达标单位。

九派知事温馨提醒:

浦东公证处各分部地址:

1、浦东公证处本部:峨山路91弄20号9号楼一楼,电话(总机):021-58396060。

2、浦东公证处川沙:新川路635号,电话:021-58981069。

3、浦东公证处南汇:浦东新区惠南镇文益街1、3、5号5-6楼,电话:021-58022170。

4、张江接待处:高科中路3039号(近芳春路)张江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内

5、张杨北路5118号:高桥镇政府东侧,司法信访小楼108室。

参考资料:上海市浦东公证处官网-底部信息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证处

网址: 邮箱:pdgz@justice.gov.cn 总机电话:021-58396060 公证处各接待点联系方式:本部:东方路1381号,电话(总机):58396060,传真:58895930川沙接待处:新川路635号,电话:58981069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点:德平路289号(张杨路口),电话:50386583

另为方便群众的公证需求,本处在浦东新区设有下列接待点: 高桥镇慈善街14号 接待时间:每周一、三全天(9:00~11.30,13:00~16:00) 葛岚、奚晓敏 三林镇凌兆路700号 接待时间:每周一、三上午(8:30~11:00) 接待公证员: 奚晓敏、葛岚 花木镇梅花路289号 接待时间:每周二上午(9:00~11:30) 接待公证员: 沈翠娣,电话:50452074

上海市公证处热线电话是多少

上海市及各区公证处热线电话及地址如下:

市公证处:凤阳路660号,62154848

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15楼,63180780 ,63278500,63277687  

徐汇区:永嘉路697号,64310286,64370473,64319593

长宁区:长宁路1055号5楼,62126314

静安区:胶州路58号底楼(接待处)32180616,62585876,62159911

闸北区:共和新路688弄1号4楼,56306077,56639479,56629657

虹口区:四平路421弄20号2楼,65074096,65075011,65071469  

闵行区:莘建路132号,64980260,64980250,64980210

浦东新区: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58895933,58895930,58396060  

九派知事温馨提醒: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业务范围: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参考资料:公证处-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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