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在中国从合资走向独资的原因(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的比较)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外资企业在中国从合资走向独资的原因,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的比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跨国公司在我国合资独资化浪潮的原因和应对策略
  • 2、外商独资化的产生原因
  • 3、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独资化倾向的原因

跨国公司在我国合资独资化浪潮的原因和应对策略

“天下没有不散的建席”,中欧工商管理学院的宫惠民说,“任何一家有着雄厚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业界巨头,尤其是已经成功在中国站稳脚跟的跨国公司,都想及早走向独立,换来自由身,独享巨大的利润空间。跨国公司在熟悉了中国市场后,利益的驱动加速了跨国公司与中国本土企业的‘婚姻’走向终结,‘利益’决定了‘离异’。”

我们可以相信,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在它当初决定进入中国的时候,未必就愿意建立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他们之所以选择建立合资企业,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由于政治原因造成的对中国及中国市场的不了解甚至恐惧心理,但同时又被十几亿人口的市场所深深吸引,如同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摸着石头过河一样,跨国公司也需要一个本地的合作伙伴,借此渐渐熟悉并进入中国市场。正如毕博管理咨询公司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陈荣祥先生所分析的,“当时国外对中国的理解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偏差,在他们眼中,中国法规的人治因素非常浓厚,中国政府存在着诸多神秘感,所以面对任何一件事情都觉得有关卡,他们觉得有一个合作伙伴必将提高自己的安全系数。”第二,中国引进外资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学习外国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方面,合资企业是最好的边干边学的方式。中国的花生豆仁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也决定了,如果跨国公司进入中国选择建立合资企业这样一种方式,将会得到更多的明里暗里的照顾和优惠。而实际上,选择了强劲的中方合作伙伴的外企确实顺利了许多:最便宜的土地、特殊的政策照顾加之“二免三减半”之类的减税及其海关关税的变通处理等优惠纷纷到手。

但是,时易而事移,随着中国加人WTO,在中国政府逐步推进世贸规则的大背景下,各跨国巨头的中国扩张思路逐渐清晰。

根据入世承诺,中国对三资企业的限制政策逐步放开,通过修改《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逐步放开以前外汇平衡、出口比例、本地化率等多方面的限制。外资开始倾向于建立独资企业,或者通过增资扩股在合资企业中取得控股权和话语权,或者通过加大对华投资转移力度,加大对中国业务的控制力,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独资倾向日益突出。

一般的外资进入中国后,喜欢全面掌控合资企业,对管理、人事、销售等一把抓,让自己派往国内的外资雇员做经理。但是在中国,这种做法往往行不通。一方面,外方派到合资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人工成本极高,高到中方难以接受;另一方面,外方奉行的西方管理方式在中国常常碰壁,亦引得中方对此嗤之以鼻。但是,无论矛盾是否激烈,在改革开放初期,合资的利仍大于弊。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国内的投资环境与国际日益接轨,加之合资中的外方对国内情况越来越熟悉,已能够很好地解决政策法律、政府关系、销售渠道等问题,特别是中国入世以后,依靠行政命令限制市场的政府行为越来越少,跨国公司不再需要借助国内企业就能独立地进入许多行业,外国投资者对于自己在中国独资经营也越来越有信心。中方能够帮助跨国公司的地方越来越少,合资的优势丧失殆尽。这时,外方对双方体制、观念等方面冲突的忍耐力急剧下降,由合资合作走向独资或控股就成为必然。

另一方面,在过去,中国政府设置了诸多政策壁垒,限制外资公司在华投资的领域、形式、比例、规模、经营范围等,用以保护本土产业。而跨国资本为进入中国市场,大都采取了化整为零的策略,分别与中国本土公司在不同地区设立众多合资公司。仅以西门子为例,先后在中国建立了45家合资企业和11个独资企业,几乎涵盖了西门子所涉足的所有领域。过多的子公司必然会导致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从而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正如西门子中国公司总裁贝殷思所言,单纯从运营成本的角度来看,如果一个独资公司就能做所有的业务,公司运营成本是最低的。独资的魅力正在于能够整合他们在中国市场分散的投资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以提高运营效率,充分实现其全球化战略。

此外,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在中国建厂的目的是为了供应全球市场,而非仅供中国本土市场内部消化。产自中国的产品被源源不断地运送到世界各地,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在世界产业链中所占的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企业作为全球供应商的生产基地的位置也越来越重要,可以想象,如果在生产期间,因为某些不可控制的环节造成停产,或者哪怕是质量控制中的一个小小的失误,都会直接影响到这些跨国公司的经营。因此,跨国公司对在中国的合资企业提出了更趋国际化的要求,这些合资企业必须能够满足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要求。而中国的投资方关注的大多仅仅是中国国内市场的事情,对于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不感兴趣。当跨国公司代表的全球利益与中方代表的地域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跨国公司势必要优先保证其全球利益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合资显然很难满足跨国公司对于中国工厂更高的要求。跨国公司要加强对中国工厂的控制权,势必要清除掣肘,维护自己的话语权。而他们选择的手段就是-独资。只有独资,才能真正自己说了算。

长期以来,中国无疑是一个学费昂贵的课堂,跨国公司不得不暂时放弃一些自己的商业原则,掌握另一种“矛盾斗争”中的生存本领。他们不惜代价又精于算计,胆大包天又迂回小心,态度谦卑又适时强硬,回避政治又利用政治,他们一方面在适应,另一方面也在重塑中国的商业文化和游戏规则。而现在,当环境和条件都逐渐具备时,它们毫不犹豫地选择独资了。

积极应对独资浪潮

从市场影响看,合资企业的外方在逐渐独资化的过程中,也在整合其在东道国国内的资源,将原来分散的力量握成一个拳头,以提升其竞争力,在某些行业甚至可能面临一家或几家外资企业垄断市场的局面,市场竞争必然会更残酷。而中国一些刚刚建立起来的民族品牌,与外企之间从合作伙伴变成竞争对手后,能否与这些跨国企业对抗还很难说。如在通信、电子等行业,跨国企业就常常利用其技术优势打压中国企业,频繁的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搅得国内企业防不胜防。

中国本土企业能否在今后这种更激烈、更直接的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将取决于其资本力量、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而对于那些现在与跨国公司合资经营的中方企业来说,要抓紧时间修炼内功,增强企业的国际化竞争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在人力资源、技术等决定未来成败的要素上积蓄力量。中方企业甚至可以早做图谋,避免被动。

从国家层面上看,价格转移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跨国公司普遍实行全球化经营战略,利用其全球网络,转移价格或者利润是跨国公司的普遍现象。独资后跨国公司转移价格将更为方便。对此,政府应该尽早采取适当措施加以防止。同时,独资后跨国公司更倾向于将利润汇出,而外资积累的投资规模又较大,今后利润汇出将成为影响外汇平衡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政府应该早做准备。

当然,跨国公司独资化对中国经济也有积极的作用。有的外企在完全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的情况下,有可能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力度。而独资后由于技术、管理、生产都是由外方操作,跨国公司再也不用担心核心技术的外溢,技术进入中国更容易,外方能够生产更高端、附加值更高的产品,使得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相融合。从这个角度来看,独资化对中国市场的发展也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激烈的对抗与竞争也有利于中国企业的发展,像过去中国的很多企业在政策层面受到保护,但越发脆弱;而残酷的竞争环境,反而有可能催生一批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比如在移动电话市场,中国本土厂商一度凭借出色的外观设计、精致的营销手法以及渠道和价格优势,打破了外国品牌独霸市场的局面。家电产业更是从蹒跚起步中逐渐崛起,如今“扬眉剑出鞘”时,国外厂商也不禁胆寒,纷纷躲进本国政府的羽翼下取暖。

此外,合资企业的“独资化改造”并非意味着跨国公司准备在中国单打独斗,恰恰相反,跨国公司将按照自己的意志来选择中国的事业伙伴,跨国公司将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来与中国的事业伙伴来建立“非束缚性”的伙伴关系。这时的合作伙伴,已经不仅仅是原有的简单的合资,而是一种新的协作关系,一种产业联盟。我们发现,境外资本选择独资以后,其实反而造就了许多合作共赢的机会,关键是本土企业能否把握住这样的机会。例如,松下公司提出了“现地化”、“集成化”以及“协业化”的三化战略,在中国,正在与清华大学、中科院以及TCL等机构和公司开展广泛的业务协作。在IT领域,中外结合的战略性联盟伙伴关系更是数不胜数。依靠自身的实力,联想、方正、神州数码等众多国内知名企业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首选合作伙伴。本土企业要善于学习,在学习中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培育自己的品牌,这对于我国企业在未来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至关重要。

无论是资金或技术力量,国内企业与跨国公司都不在一个档次。因而国内企业实行战略联盟,联合进行研究开发,以不断打破跨国公司所造成的技术壁垒至关重要。由于通信、半导体、电子、医药等领域的研发明显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巨型跨国公司之间均很注重联合研发,如2001年国际最新的亚0.1μm半导体EUV光刻技术便是由Intel、Motorola、AMD、IBM等著名跨国公司联合开发的。为打破跨国公司构筑的技术壁垒,国内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也应在基础研究领域实行战略联盟,进行联合技术开发,实现知识共享,而在应用技术开发方面仍保持有效的竞争。

从国家宏观政策角度看,应通过恰当的产业政策与吸引外资政策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结构,从而有效防止跨国公司行使市场势力,降低跨国公司之间串谋的可能性。通过全方位地引进多家外商投资,形成竞争或寡头竞争的格局,更容易促进跨国公司向中国转让先进技术,从而减小国内企业同跨国公司之间的技术差距,这又有利于降低行业的进入壁垒,促进国内竞争者的产生,形成鲶鱼效应,促进市场竞争。

总而言之,本土企业要想不仅仅是充当跨国公司的OEM制造车间,就必须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和品牌,舍此之外并无捷径可走


外商独资化的产生原因

在外商在华投资不断增长的同时.外商投资方式也由过去的以合资、合作为主向独资或控股的投资方式转变。这种趋势的出现.有其深刻的国际国内背景.也是外商与东道国所拥有的相关要素相整合的结果。

1997年始于泰国的东亚金融危机的阴霾还没完全散去.2001年又发生了“9.11”事件.紧接着就是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爆发,国际汇率市场的波动、石油价格的居高不下等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出现了动荡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安全因素成为外商投资者考虑的重点。而此时.中国稳定的政治环境。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外商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机会。

中国国内经济形势的稳定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增强了外商的投资信心.使外商独资企业的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跨国公司刚进入中国时。由于对市场不熟悉,缺乏对各项政策的了解.所以一般会采取合资或合作的方式。随着中国人世和中国对外的承诺.清除或修改与世贸组织的规则相抵触的花生豆仁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外资准入审批程序.逐步取消了各项外商投资限制。政策透明度的增加使外商直接投资的预期风险降低。加上几十年的合资合作,外商逐步了解并熟悉了中国的法规、中国市场,积累了在中国投资经营和竞争的经验.这就大大降低了外商在华投资的成本.所以外商转向投资报酬率更高的独资企业也就可想而知了。

根据垄断优势理论。跨国公司在华独资化倾向之所以越来越强烈.主要是凭借自己的垄断优势以获取垄断利润。资本的本性就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合资企业为例。合资初期,其面临的风险是很大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也没有稳定的收入。这样,中方占有较大的股份其实承担着更大的风险。随着合资企业竞争力的不断增强。销售网络的建立。生产的颐利进行。外方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千方百计寻求增加股份或独资化经营,以分到更多的利润。由于种种原因.中方不得不让出更多的股份以满足外商的要求。此外,中方在追求利润时还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而外商惟一的目标就是追求最大的利润和占领更多的市场.这种多元目标和一元目标的差异也是外商出现分离的重要原因。

海默的国际投资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就是为了维持企业的垄断优势。而对中方企业而言,随着中国各项政策透明度增强、各项花生豆仁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的健全、政府的办事效率提高,外商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可以自主地进行国际贸易和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不再需要依托中方作为办事的向导。由于文化上的差异,中外合资的企业在经营理念、管理原则和发展战略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分歧。这也影响企业的政策制定和增加决策成本。

跨国公司所具有的先进技术、管理水平和雄厚的资本等垄断优势随着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越显得明显.其独资化的愿望就越强烈。跨国公司通过独资的形式掌握企业的控制权.一方面可以确保其投资的安全性.把投资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最后的利润联系起来.获取全部利润:另一方面可以把自己的垄断优势在拓展海外市场中得以发挥.尤其是那些知识产权比较突出的直接投资,如建立自己的RD中心、销售网络、品牌优势等.采用独资形式更易于加强母公司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控制.避免先进技术的外溢。随着跨国公司的大规模进入和先进技术引进的增加.跨国公司投资行为中的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倾向上升.而实现这种垄断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独资经营。

全球战略是指跨国公司从全球角度出发。合理安排有限资源,抓住全球性机遇。进行全球性选择和部署,确定全球性战略目标,取得最佳的长期总体效益。由于独资企业是跨国公司全部拥有股权的企业。受其完全控制,可以大胆的投入尖端的技术和先进的设备.无需担心这些高精尖技术落入当地的企业手中.跨国公司可以抛弃传统的研究开发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自己的全球RD网络。跨国公司独资化是其全球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其顺应全球化的浪潮,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产物。在母公司一体化的体制下。独资企业可以全面贯彻母公司的经营战略.独资企业凭借母公司在人员、技术和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击败竞争对手,占领当地市场,实现母公司的全球战略。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独资化倾向的原因

一、外商对华投资的独资化趋势

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即“三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外商直接投资呈现出新特点与发展趋势。从外商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换来看,这三种方式所占的比重出现了重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上半期,建立合资企业一直是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明显的“独资化”趋势,外商独资企业逐步替代合资企业,日益成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新设独资企业增加

新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有着显著提高,成为主要的外资利用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独资企业新设的数量和投资额所占的比重一直呈上升趋势。1997年,中国新批准的外资项目的独资企业的数量开始超过合资企业的数量;1998年,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所占的比例(41.8%)首次超过了中外合资企业(33.2%),成为我国主要利用外资方式。此后,外商独资企业所占的比例一直急剧增长,从1998年的41.8%上升到2004年的76.4%,大大超过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所占的份额,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2004年,新设独资企业数量是合资企业数量的2.7倍,外商合同投资额是合资的4.2倍。实际使用金额更是达到了2.5倍。不仅如此,2005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外商独资所占比例是67.33%,大大超过中外合资的比例22.90%。

(二)原有合资企业的股权扩张

在新批独资企业数量和外资金额超过合资企业的同时,原有合资企业也加快重组步伐,逐渐向独资企业转变。最初,跨国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成为合资企业的大股东,2001年以后随着政策的调整放开,不少跨国公司开始采用收购合资企业中方股份的方式把合资企业变为独资企业。

2001年10月23日,阿尔卡特通过收购中方股份,拥有股份达50%+1股,获得上海贝尔的控制权。2004年8月,在通信行业赫赫有名的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BISC)宣布更名为北京西门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SCNB),西门子持股比例从40%上升到67%,企业性质也由合资公司变为外商控股企业。2005年1月12日,柯尼卡美能达宣布在中国成立100%的独资投资性管理公司,并在无锡成立独资的制造基地。

(三)并购国内企业

中国加入WTO后出现的一个新的动向,就是跨国公司通过收购和兼并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如美国爱默生公司斥资7.5亿美元收购华为公司下属企业安圣电器;美国AB啤酒公司收购青啤;法国达能公司控股乐百氏和娃哈哈,这在过去并不多见。通过并购进入中国市场,成立控股或独资企业,可以缩短投资周期,减少风险。

以上事实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已呈现出“独资化”的趋势,独资企业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外资企业咄咄逼人的发展态势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警觉与重视,需要我们冷静地思考和分析。

那么,外商投资方式的转变特别是独资化的原因是什么呢?一直以来,关于外商在华投资独资化的原因,众说纷纭,但笔者认为,这都可以归纳到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范畴,交易成本的减少是外商在华投资独资化倾向的主要原因。

二、交易成本理论概述

交易成本又称交易费用,是产权经济学的核心,“一种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研究经济组织的比较制度理论”①。1937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斯(COASE)在其《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指出“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组织’产生的最明显的成本就是所有发现相关价格的工作随着出卖这类信息的专门人员的出现,这种成本有可能减少,但不可能消除。在市场上发生的一笔交易的谈判和签约的费用也必须考虑在内”。科斯只是提出“交易成本”的思想,并没有直接地提到过这个概念。

自科斯以后,威廉姆森(Williamson)对交易成本理论做了较系统的完善。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就是“经济系统运转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或者费用”②。并把交易成本分成合同签订前的成本和合同签订后的成本:合同签订前的交易成本是指“草拟合同、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以及确保合同得以履行所付出的成本”;合同签订后的交易成本有以下几种:(1)不适应成本;(2)讨价还价成本;(3)建立及运转成本;(4)保证成本。威廉姆森认为应从合同关系研究企业行为。他指出“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作为合同问题来看待,这对于了解能否节约交易成本很有用处。”威廉姆森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解释了纵向一体化,在他的分析框架中有两个重要假设和三个交易维度。两个重要假设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三个交易维度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率。三个交易维度决定了交易成本的大小,从而决定了企业是否选择纵向一体化。

三、基于交易成本的理论分析外商独资的原因

(一)技术或者资产的专用性

对于独资化的解释,交易费用经济学提出了资产专用性这一概念。根据威廉姆森的定义,所谓的资产专用性是对已经投入生产过程中的资产进行再配置的难易程度,资产专用性实际上是测量某一资产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资产专用性越强,进行市场交易的费用越高,即交易费用是一条随着资产专用性增强而较快上升的一条曲线。一方面,合作的一方可能利用另一方的信任而出现逃避、搭便车或者技术滥用的问题。另一方面,有的技术是国外企业的核心技术、独有技术或者销售诀窍等,这些技术是企业获得长期竞争力的核心能力,外方不想别人一起分享他们的诀窍或技术。为了保护资产的专用性,企业倾向于选择高度控制的治理结构,而独资是最好的选择。这样不仅降低了为保护自己独有技术的交易成本,而且降低被盗用或者滥用的风险。所以,当通过合资方式取得的收益不足以弥补企业的监督控制其专利滥用的风险成本的时候,企业宁愿选择具有较高控制程度的形式③。

(二)中西方文化差异

中外合资企业是在双方互惠与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以合作为目的的契约安排,由于有限理性和交易双方的不确定性,双方达成的契约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在双方专用性资产投资关系的情况下,契约的一方当事人就存在着利用契约的漏洞或者不完善,通过事前隐瞒信息的逆选择和事后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谋取他方应占取的准租金。事前的逆选择和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往往成为双方关系冲突和合资企业内部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很多跨国合资企业在管理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合资双方在企业管理和文化上的冲突④。管理的本质是一种文化,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决定了东西方完全不同的管理观。来自不同的国家的企业管理者在工作方式、文化、思维方式上均有着很大的差异。西方文化追求卓越,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人与人之间形成了平等基础上的契约,在管理方式上表现为规范管理、制度管理和条例管理,严格按规则办事,追求制度效率,从而实现管理的有序化和有效化。而东方文化讲究“情与理”,人与人之间形成宗法伦理,等级关系。在管理模式上,经营理念突然融合在一块,使得中方和外商在交易过程中很难达成一致协议,甚至产生冲突,这种日益增加的文化冲突就会表现在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中。在内部管理中,人们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生活目标和行为规范必然导致管理费用的增加,增加组织协调的难度,甚至造成组织机构低效率运转。在外部经营中,由于文化冲突的存在,使合资企业不能以积极和高效的组织形象去迎接市场竞争,往往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甚至丧失许多了大好的市场机会。这无形增加了外商的交易成本。因此,当企业的外部协调成本小于企业的内部管理成本的时候,企业往往会选择独资。

(三)东道国制度

外商选择进入国际市场的战略要与东道国的制度相适应。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如法律、法规、政府控制、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行为、知识产权的保护等;还有非正式的制度,如社会风俗、文化、行为标准、对正式制度运行的态度等。制度规制了“游戏规则”,并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影响会使得投资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增加交易成本。

外资进入初期,由于开放程度很低,国内许多行业不允许外商独资,合资是外商进入的最佳选择。因为,合资经营可以利用当地人或当地企业在中国企业拥有“关系”、“政策”等优势,大大降低企业经营的外部风险,获得较高的企业外部收益。但随着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政策更加透明,花生豆仁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市场游戏规则日益与国际接轨后,合资企业的外部优势逐渐减弱。自1992年开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减少对外商投资限制的花生豆仁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措施,一方面规范了外商投资者的行为,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同时也放宽了外商投资股权的某些规定。2002年,我国又颁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了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取消了独资企业与合资企业在税收、汇率等方面的差别政策,对独资企业的经营领域的限制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政策的松动迎合了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独资化的要求,当中国的外部正式制度环境趋于完善,外商对中国的非正式制度环境的熟悉程度加强,说明办独资企业的外部风险已趋于合资企业一致时,考虑各种利益,外商必然选择独资,以加强对企业的控制和方便灵活地实施全球战略。

四、结论

交易成本理论这一新的切入点为分析外商在华投资的独资化倾向开辟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无论是哪种形式的独资化,其目的都是为了节省交易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获取更大的利润。可以说交易成本是解释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独资化趋势的重要原因。但外商独资化给国内企业带来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削弱了当地企业的竞争力,而且逐步形成了对该行业的垄断,挤占了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特别是民族品牌受到很大的冲击,这对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较大的威胁。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制定相应的对策,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水平,努力避免外商利用独资的机会实现对我国市场的垄断和经济体系的操纵。同时我国企业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靠技术创新来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加强品牌的保护,尽可能削弱“独资化”带来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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