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 官网)

今天给各位分享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 官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凯德的荣誉
  • 2、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
  • 3、【曼德企服】浅析上海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
  • 4、上海贝岭为什么收购矽塔科技
  • 5、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1994修正)
  • 6、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代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凯德的荣誉

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称号

2008-2024年中国社工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

质量诚信典范企业

消费质量报

中国商业地产价值榜

经济观察报

年度非内地房地产企业卓越榜

观点地产新媒体

2024年度中国(成都)年度公益房企10强

华西都市报

2024-2024 广东省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示范企业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第十届中国房地产网络人气榜·十年风云榜成都房地产品牌企业(全国)

搜房网

成都房地产第十一届金芙蓉杯(2024)成都地产年度企业金奖荣誉称号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

最佳企业品牌形象奖

中国财经峰会

亚洲最佳商业地产开发商

《欧元杂志》地产大奖

中国最佳商业地产开发商

《欧元杂志》地产大奖

中国商业地产最具影响力开发商奖

中国商业地产联盟

最佳购物中心开发商

零售和休闲国际(RLI)大奖 中国商业地产价值榜

经济观察

2024年度非内地房地产企业卓越榜

观点地产新媒体

中国驰名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24中国优秀企业公民

中国社工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

中国责任地产TOP100

中国建设报社

阳光家园,2024年广州房地产阳光企业

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2024年度最具推动力外来企业

先锋居周刊

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称号

2008-2024年中国社工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

质量诚信典范企业

消费质量报

中国商业地产价值榜

经济观察报

年度非内地房地产企业卓越榜

观点地产新媒体

最受信赖企业奖

在2024年中国影响力峰会上,我司被中国影响力机构授予“最受信赖企业”奖。

中国最佳商业地产开发商

9月21日,凯德商用获得《Euromoney》评选的“中国地区最佳商业地产开发商”奖项。

中购联中国购物中心2024年度区域购物中心大奖、社区购物中心大奖

9月7日,凯德龙之梦虹口和凯德MALL·太阳宫两项目在由亚洲购物中心协会(CASC)和中购联购物中心发展委员会(MallChina)联合主办的“亚洲购物中心协会 2024商业房地产博览会暨中购联中国购物中心国际论坛第十届年会”上分别获得“2024年度区域购物中心大奖”和“2024年度社区购物中心大奖”。

中国商业地产最具影响力开发商

凯德商用中国在中国商业地产行业发展论坛2024年会上荣膺“中国商业地产最具影响力开发商”奖。 中国优秀企业公民

中国社工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

广州房地产阳光企业奖

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中国责任地产TOP100

中国建设报社

中国企业新媒体传播优秀案例

人民网中国发言人俱乐部

第八届金芙蓉杯年度地产企业金奖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及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联合颁发

第九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综合地产企业

和讯网

中国(杭州)年度最具影响力地产品牌

钱江晚报

最受购房者信赖品牌房企

搜房网

新加坡“绿色建筑奖”

2024年12月,凯德商用中国旗下的5个项目喜获新加坡“绿色建筑奖”(Green Mark awards)。其中天府项目、武胜项目荣膺新加坡“绿色建筑金奖”(Green Mark Gold award),埃德蒙顿项目、学府项目和金牛项目获得新加坡“绿色建筑合格奖”(Certified Green Mark)。

中国最具影响力商业地产机构奖

2024年8月17日,一年一度的博鳌房地产论坛在海南博鳌举行,凯德商用中国在论坛上获得年度中国地产风尚大奖——“2024中国最具影响力商业地产机构奖”。

2024(亚太区)国际地产奖

2024年8月,凯德商用中国旗下的购物中心凯德广场·学府荣获2024(亚太区)国际地产奖。此次获奖,标志着凯德商用中国旗下项目得到全球权威性评审机构的肯定。

中国儿童慈善奖—突出贡献奖

为庆祝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30周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纪念大会。我司在大会上获得“中国儿童慈善奖-突出贡献奖”,该奖项是为了表彰30年来对中国儿童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中国商业地产最具影响力开发商

凯德商用在中国商业地产行业发展论坛2024年会上荣膺“中国商业地产最具影响力开发商”,我司吴顺永总裁获得“中国商业地产领袖人物”称号。

2024-2024商用不动产领军企业

凯德商用荣膺“2024-2024商用不动产领军企业”大奖。 中国优秀企业公民中国社工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中国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联合评选

地产慈善爱心奖中国不动产研究院 楼市传媒共同颁发

2024年度 3.15房地产业值得信赖企业中国消费者报社颁发

希望工程20年杰出公益伙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颁发 2024-10

凯德·风尚在第34届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会上被评为“居有所值·科技名盘

2024-09

凯德·风尚获得由成都市房管局、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颁发的“代言成都-十大国际化品质楼盘”荣誉

凯德置地西南总经理韩德明被成都市房管局、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推选为“推动成都国际居住文化十大人物”

2024-06

凯德·泊宫荣获2024“广佛新人居十大高端领袖名盘”称号

2024-05

凯德置地获得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授予的“慈善先进单位”称号

2024-04

凯德置地获得宁波中国家博会组委会、宁波日报社、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共同颁发的“创造城市价值宁波杰出品牌地产企业”称号

2024-03

凯德·风尚被成都传媒集团誉为“2008年度科技创新楼”

成都来福士广场在“中国娇子天府榜样 2008年度传媒大奖”评选活动中一举夺得“风尚大奖”

2024-02

凯德·风尚获得由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影响中国·华西TOP50强房地产排行榜”活动中,一举囊括“2008最具人文气质社区”及“最受欢迎自主型楼盘”两项荣誉称号

凯德·风尚在由《成都商报》主办的2008中国(成都)楼市总评榜上,被授予“2008成都楼市创新大奖”

凯德·风尚在搜房网活动中被网友投票选为“2024年最受网友期待楼盘”

在由先锋地产系主办的“成都地产传媒大奖”评选活动中,凯德置地成都总经理韩德明被评为“2008最具社会责任感地产人物” 2008-12

凯德·泊宫荣获佛山《珠江时报》佛山值得期待楼盘奖

凯德置地荣获佛山《珠江时报》2008年度佛山地产品牌十强

凯德置地荣获佛山《珠江时报》2008年度热心公益慈善奖

凯德置地荣获《南方都市报》2008年度年度责任企业

凯德置地荣获杭州《今日早报》“2008年度杭州楼市最佳外来大鳄奖”

凯德置地获得由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等联合评选的“2008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称号

凯德置地在第六届金芙蓉杯活动评选中,被誉为“最受尊敬公益企业”

2008-11

在中国社工协会举办的“第四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评选中,凯德置地被评为“中国优秀企业公民”

凯德置地大型公益活动“为明天”夺得由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举办的“第八届中国最佳公共关系案例大赛”提名

2008-10

来福士广场荣获2008年上海旅游节/上海购物节黄浦系列活动“最佳表现奖”

凯德置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被评为“2008北京地产资信20强企业”

2008-07

凯德置地荣获“ 广佛地产主流媒体联盟 2008’广佛新人居年度最佳社会贡献企业”称号

2008-06

佛山凯德·城脉项目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地产投资与开发博览会”上获得“最佳综合项目(未来)奖”

宁波凯德广场项目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地产投资与开发博览会”上获得“最佳综合项目(未来)奖”

2008-04

在搜房网主办的“2008年中国商业地产写字楼年会”上,成都来福士获得“2008中国最佳绿色建筑奖”

在搜房网主办的“2008年中国商业地产写字楼年会”上,成都来福士获得 “2008中国城市创新地标100强”

北京来福士中心在Cityscape(亚洲)的年度颁奖典礼上荣获“综合商业地产最佳开发项目大奖(未来)”

2008-03

“林茵湖畔园”东西被评为2008年度创建上海市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

2008-01

凯德管理建设的新茂大厦荣获“200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凯德置地旗下上海华庆房地产开发公司被评为“2007年度黄浦区企业纳税50强”第十四位

凯德置地旗下北京新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北京延庆县税务局评为“2007年度纳税百强企业”

卓锦万代获得搜狐网焦点网2008中国地产新视角“北京别墅销售十强”

毛大庆总经理获得搜狐网焦点网2008中国地产新视角“北京别墅领军人物”

凯德置地获第五届北京地产年度风云榜“全国性及国际地产品牌北京表现力十强企业”

凯德·品元项目获第五届北京地产年度风云榜“2008年最值得期待楼盘”

廖茸桐副总裁获第五届北京地产年度风云榜“北京地产最具价值经理人”

毛大庆总经理获第五届北京地产年度风云榜“北京地产金牌操盘手”

“为明天”获第五届北京地产年度风云榜“地产年度品牌推动力”大奖第一名

2008

“凯德·风尚”在成都春季房交会上获得由《成都商报》颁发的“西城代言楼盘”奖

凯德·风尚在成都秋季房交会上荣获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颁发的“最具公信力楼盘”奖

凯德·风尚被成都房地产品牌推介中心授予的“居有所值-城市推动力大盘” 奖

凯德·风尚获得由《成都商报》评选的“年度十大创新产品”奖

凯德·风尚获得第六届金芙蓉杯“2024值得期待楼盘”

凯德置地成都总经理韩德明在“2007(中国)成都楼市总评榜”中被誉为“2007年成都楼市新锐人物”

凯德置地成都总经理韩德明在2008年第三届中国商业地产及写字楼年会中荣获“2008中国最具历史文化价值项目推动人物大奖” 2007-11

凯德置地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表彰活动上被评为“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外商投资企业之一。

凯德·上元项目在搜狐网、焦点房地产网举办的“2007中国住宅户型设计大赛”中获得“最佳景观户型奖”

“为明天”案例在2007上海市优秀公共关系案例评选中获金奖

2007-10

凯德置地荣获“2007最具社会责任房地产公司”称号

2007-09

凯德视界项目入围《钱江晚报》“全国人居经典”

凯德视界:国际住协绿色建筑奖

2007-08

凯德·上元项目在建设部主办的第13届中国国际城市建设(案例)展览会的主题活动上获得了“高品质复合型绿色人文社区项目”的荣誉

2007-07

凯德视界项目荣获《钱江晚报》颁发的“浙江人居经典”称号

2007-06

凯德置地(中国)被中国消费者报社评为“2007年度创建诚信地产示范单位”

2007-04

凯德置地成员北京新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授予“2006年度纳税千强企业”称号

凯德置地成员北京新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和东城区地方税务局分别授予“2006年度纳税千强企业”和“2006年度纳税百强企业”称号

凯德置地(中国)在新浪与中国民生银行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地产创新行动中荣获“2006-2007年度地产企业公民”称号

凯德置地副总裁廖茸桐在新浪与中国民生银行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地产创新行动中荣获“2006-2007年度地产杰出人物”称号

凯德置地运营总经理毛大庆在新浪与中国民生银行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地产创新行动中荣获“2006-2007年度畅销楼盘精英操盘手”称号

2007-03

凯德置地总裁林明彦被授予“新加坡商业奖”

“西郊·林茵湖畔”项目荣获“2006上海十大新城市景观住宅”称号

2007-02

凯德置地被北京青年报和北青传媒共同评为“民生企业奖”

北京来福士广场被授予“现代绿色生态建筑群经典案例”

2007-01

凯德置地在第四届北京地产年度风云榜上被誉为“全国性及国际地产品牌表现力北京十强”

上元君庭在第四届北京地产年度风云榜上荣获“影响北京地产特色名盘之最具投资价值奖”

凯德置地北京运营总经理毛大庆被第四届北京地产年度风云榜授予了“北京地产金牌操盘手”

凯德置地集团副总裁廖茸桐被第四届北京地产年度风云榜授予了“北京地产最具价值CEO”

2007

“凯德·风尚”在成都楼市总评榜中获得“2008年最值得期待楼盘”大奖

2006-12

上元项目B区设计方案获得“中国创新90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优秀设计奖

卓锦万代入围由新浪网、万信网与精英传媒共同打造的业内品牌榜单“2006年度楼市品牌红盘榜”别墅类红盘项目

上元君庭入围由新浪网、万信网与精英传媒共同打造的业内品牌榜单“2006年度楼市品牌红盘榜”公寓类红盘项目

2006-11

宁波凯德·汇豪天下项目获得宁波市规划学会及宁波日报授予的“首届宁波市优秀规划居住区”称号

2006-06

副总经理毛大庆被2006第三届中国别墅节授予“中国别墅发展推动人物”

卓锦万代项目被2006第三届中国别墅节授予“中国最佳国际别墅金奖”

凯德大厦被首届“中国建筑风格斗拱奖”评选为“建筑风格创造力国际典范工程”,被誉为“推崇现代建筑中的典雅主义风格”

2005-11

凯德置地被《财富中国》和Watson Wyatt评为“2005年度中国卓越雇主”

来福士广场总经理吴顺永被评为“第一届黄浦区十大青年经济人物”

2005-09

凯德置地总裁林明彦荣获“2005上海市白玉兰荣誉奖”

来福士广场在2005中国商务地产品牌红榜活动中,获得“中国高档写字楼开发典范”称号

凯德置地低密度住宅卓锦万代荣获全国住宅产业设计联盟颁发的“2005百年住宅优秀作品奖——住宅建筑风格创作设计优秀奖”

凯德置地低密度住宅卓锦万代荣获北青传媒集团颁发的“力量”地产10年潜力大奖——2005年度最受期待楼盘

凯德置地获得北青传媒集团颁发的“力量”地产10年推动力大奖

凯德置地集团被《财富》中文版和华信惠悦评为“2003年度中国卓越雇主”

2005-06

凯德置地低密度住宅卓锦万代项目荣获“2005·中国居住创新典范”楼盘评选的综合奖“中国经典示范楼盘”

2005-05

凯德置地(上海地区)被评为“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

凯德置地低密度住宅项目卓锦·万代荣获第八届科博会2005中国国际住宅科技发展研讨会“十佳科技生态住宅”

凯德置地低密度住宅项目卓锦·万代荣获第八届科博会2005中国国际住宅科技发展研讨会“中国和谐社区示范项目”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项目柏丽华庭荣获“首届上海优秀人文住宅综合大奖”

2005-03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项目天山河畔花园荣获“第六届上海楼盘销售50强”

2005-01

凯德置地荣获《北京青年报》评选的“2004年北京地产年度群英榜最具成长性公司”

凯德置地北京中高档住宅项目上元荣获《北京青年报》评选的“2004年北京地产年度群英榜品质社区”称号

凯德置地被选为“2004北京地产年度风云榜·跨区域地产品牌北京表现力十强企业”

凯德置地北京中高档住宅项目上元荣获“全国人居文化创新试点社区·园林景观典型楼盘”奖

2004-12

凯德置地北京中高档住宅项目上元名列《2004中国100豪宅排行榜》第17名

2004-07

凯德置地北京中高档住宅项目上元在第四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展览会上荣获“创新楼盘奖”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项目莱诗邸荣获“上海十大国际化品质典范住宅”奖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项目天山河畔花园荣获“2004年上海最受欢迎楼盘综合金奖”

2004-05

凯德置地北京中高档住宅项目上元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 “2004中国社区规划示范住宅”称号

2004-04

凯德置地北京中高档住宅项目上元荣获首届中国房地产金融发展高峰论坛评选的 “2004年最具投资潜力楼盘”称号

2004-03

凯德置地项目公司上海浦东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获2003年度浦东新区商品房预售金额排行榜第九名

凯德置地荣获“2003年度黄浦区优秀外商投资企业”

2004-02

凯德置地曼克顿豪庭(怡景苑)、江临天下(菊园二期)荣获2003年度上海市住宅建设实事立功竞赛“四高小区”称号

凯德置地项目公司上海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新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莱诗邸项目部荣获2003年度上海市住宅建设实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称号

2004-01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项目天山河畔花园荣获“中国最具影响力楼盘100强(金奖)”

2003-12

凯德置地北京副总经理毛大庆被评为“中国房地产十佳创新职业经理人”

2003-11

“天山河畔花园”被评为2008年度创建上海市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

2003-09

凯德置地总裁林明彦荣获“2003上海市白玉兰纪念奖”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项目莱诗邸荣获“港台关注的上海十佳房产企业”暨“港台关注的上海十佳著名楼盘”

2003-06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项目莱诗邸荣获“2003年上海最受欢迎楼盘综合金奖”

2003-03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项目菊园荣获2002年度浦东新区商品预售金额第三名

2003-02

凯德置地荣获“2002年度上海市静安区外商投资优胜企业”荣誉。凯德置地因其全面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多次荣获上海市政府及各界嘉奖

2003-01

凯德置地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获国际金融评论机构“亚洲2002年度奖”

凯德置地执行总裁林明彦被上海市黄浦区对外经济委员会聘为“黄浦区海外招商顾问”

2002-09

凯德置地项目公司上海浦东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获2002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展示交易会(香港)纪念奖

2002-07

凯德置地来福士广场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成绩突出,受到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的表彰

2002-04

凯德置地荣获“2001年度黄浦区先进外商投资企业”荣誉

2002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区汇豪天下在“2002HIGH在上海”十大时尚评选中,荣获最具品牌楼盘奖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区菊园项目荣获上海市2002年度预售金额第五名,预售面积第十名

凯德置地项目公司上海浦东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获2001年度浦东新区商品销售金额排行榜第二名,销售面积排行榜第三名

凯德置地项目公司上海浦东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获2001年度浦东新区商品预售金额排行榜第四名,预售面积排行榜第六名

2001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区江临天下荣获2001年度上海市商品房销售金额第八名,上海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五十强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区江临天下荣获浦东新区商品销售金额排行榜第二名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区新家坡美树馆(汇景苑)荣获“上海市优秀住宅奖”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区上海新家坡(园景苑)荣获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上海市文明小区”

2000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区菊园7号楼荣获“2000年度浦东新区优质结构工程”奖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区新家坡美树馆(汇景苑)荣获“上海市房型特别奖”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区菊园荣获浦东新区1999年度“世纪杯”优秀住宅奖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区菊园荣获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上海市文明小区”

1999

凯德置地中高档住宅区菊园荣获1998“上海优秀住宅房型奖”

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市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和稳定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及其促进、保护、管理、服务等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原则,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与保护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第四条 本市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得针对外商投资设置准入限制。

本市根据国家规定,在设立、运营、处置等各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类似情形下给予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外商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议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商务、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市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外商投资相关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外商投资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区商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本区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第六条 市、区商务部门牵头协调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出的跨部门、跨区域问题。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推进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向市、区商务部门反馈。市、区商务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反馈。第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第二章 扩大开放第八条 本市强化开放枢纽门户功能,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总体部署,实施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推进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拓展,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第九条 本市根据国家有关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部署,推动落实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投资、资产管理、信用评级等金融领域率先开放,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医疗、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等领域扩大开放,并主动争取国家其他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措施在本市先行先试。第十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应当发挥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根据国家部署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承担开放压力测试任务,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有关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本市可以在自贸试验区以外更大地域范围内适用,但国家明确仅适用于自贸试验区的除外。第十一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战略、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外开放度要求高的重点领域,开展差异化探索,实施更加开放的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制度,推动实现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根据国家规定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打造更加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第十二条 本市根据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依托长三角区域工作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重点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提升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对外开放整体水平。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和平台,探索形成创新发展制度优势,增强开放联动效应,引导外商投资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完善统一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目录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推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标准、办理流程和办理模式统一。建立统一的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和服务制度。

进一步强化虹桥商务区联通国际功能,聚焦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与长三角的协同联动,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


【曼德企服】浅析上海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资质是什么?需要经审批机关批准依法在上海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程序

(一)外商投资企业向原审批机关提出股权质押的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二)原审批机关按照各自权限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并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外商投资企业持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文件

(一)企业股权质押的申请书;

(二)企业董事会及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

(三)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

(四)出质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

(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八)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原则

1、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将其已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投资者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2、在质押期间,出质投资者作为企业投资者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投资者和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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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岭为什么收购矽塔科技

1993-1997年连续五年被电子工业部评为中国电子百强企业; 1994年至1997年连续四年被评为中国最大的500家外商投资企业; 1995年第八届全国十佳合资企业; 1995年全国百强高新技术企业; 199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1240); 1995年至2000年,上海市文明单位三连冠; 1997年第四届上海科技博览会金奖; 1998年被评为上海市工业企业最佳形象单位; 1999年、2000年中证-亚洲商业-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 1999年和2000年上海本地上市公司前15名; 2001年1月,通信和电子电能表用大规模集成电路金卡EEPROM电路芯片被上海市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授予2000年度上海市名牌产品(1998-2000年三连冠); 2001年7月,通信和电子电能表用大规模集成电路、金卡EEPROM电路芯片入选上海市百大名牌产品;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2001年获国家经贸委排名第9位。 (中国294家公司排名第9,上海第1,电子行业第2); 2002年1月,公司张江项目部荣获2001年度重大工程文明工地先进施工单位荣誉称号; 2002年2月,BL2220SR3F模糊控制集成电路芯片被市经委评为2001年度新产品。 2002年2月,公司的CSLIC用户接口电路被市经委评为2001年度新产品; 2003年1月1日,被评为徐汇区2002年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3月21日,公司被市委、市经委、市总工会授予“建设上海新产业高地创优竞赛获奖企业”。 2003年,公司被评为上海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 2003年6月30日获得上海市科委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2003年7月,“BL74020/BL74021打印机墨盒控制芯片”获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颁发的科技进步三等奖; 2003年8月,CSLIC用户接口电路和BL2208位高抗干扰单片机获2002年上海市优秀新产品二等奖; 2004年4月被评为2003年全国安康杯大赛冠军、信息产业部2003年全国安康杯大赛冠军、2003年全国上海市安康杯大赛冠军、2003年华虹集团安康杯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先进单位。 2004年8月,被上海市外商投资工作委员会和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为2003年全国双优外商投资企业。 2005年1月20日,经上海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全体会议最终审定,上海贝岭的“贝岭”牌产品(通信及电子电能表用大规模集成电路、金卡用EEPROM电路)再次荣获上海名牌产品,并被列入“2004年上海市百大名牌产品”; 2005年5月,荣获上海市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 2006年1月,公司的“双极集成电路制造工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 2006年3月28日,上海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全体会议最终批准,“贝岭”牌产品荣获2005年度上海市名牌产品,已连续八年获此殊荣。 2006年6月,公司获得2005年“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证书;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和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签发; 2006年7月9日,中国电子商会举行了中国电子行业品牌万里行揭牌仪式暨首届中国电子企业品牌价值大会,会上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被授予“中国电子企业最具潜力品牌”证书和“品牌价值证书”。 2007年3月,北陵获得第三届CEC科技进步奖。 2007年4月,公司荣获2005-06年度上海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007年4月,公司获得第二批“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2007年5月,公司荣获2005-2006年度上海市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7年7月,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和上海市外国投资委员会授予上海贝岭公司上海市外商投资“双优”先进企业称号。 2007年8月,上海市徐汇区政府授予上海贝岭公司上海市徐汇区首批科技小巨人。 2007年,上海市名牌办公室授予上海贝岭公司上海名牌产品。 2007年,上海市经委授予上海贝岭公司2007年上海市“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品牌”称号。 2007年获得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品牌荣誉证书。 2007年7月,上海市外商投资委员会授予上海贝岭公司2006年度上海市外商投资“双优企业”称号。 2008年1月,中国RFID产业联盟等授予上海贝岭公司中国RFID产业十大最具影响力企业之一。由中国RFID产业联盟和RFID世界网联合主办,粤港RFID联盟、上海RFID联盟等RFID省级机构协办。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打分,评选出中国RFID行业十大最具影响力企业、中国RFID行业十大最具影响力成功应用、2007年中国RFID行业十大最具影响力年度事件、2007年中国RFID行业十大最具影响力年度新品。 2008年,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商投资工作委员会和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委员会授予上海贝岭公司2007年度上海市双优外商投资企业。 2008年,上海市科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将首批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授予上海贝岭公司。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第六批)名单确定。 2007年11月,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贝岭”商标被推荐为2008年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品牌。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可靠性提高的EEPROM集成电路”获得第十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CEC中国电子2008年第四届科技进步奖-开关单元电路SWEL 1B01 2008年通过商务部和上海市外经贸委2007年度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评审。 2024年,经中国品牌战略研究院、中国品牌网、腾讯网组委会评估,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价值为10.19亿元。并荣获中国电子企业最具价值品牌奖、中国电子十大杰出元器件品牌奖。 2024年4月,中国信息产业贸易协会、中国RFID产业联盟2008中国RFID年度评选,创新产品奖; 2024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贝岭、贝岭“B”字母商标荣获上海市著名商标; 2024年,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24年度国家金卡工程杰出成就奖金蚂蚁奖自主创新奖” 2024年,徐汇区科委“RFID技术中的防碰撞算法”被授予徐汇区专利产业化项目; CEC中国电子2024年杰出贡献奖:袁; 2024年,EET电子工程图册,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荣获“中国十大杰出服务型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奖项。 2024年,EET电子工程图册上海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十大最具潜力中国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名单 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RFID技术中的防碰撞算法”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2024年1月,上海市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贝岭”牌“大规模集成电路、EEPROM金卡芯片及通信和电子电能表用电源管理芯片”; 2024年1月,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中国电子专用设备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报第四届(2024)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与技术项目; 2024年4月,SICA“2024年度上海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销售额前10名SICA”; 2024年3月,上海市科委“BL15模拟开关电路”被认定为上海市2024年度重点新产品; 2024年10月BV ISO 9001: 2008证书; 2024年10月,上海贝岭、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荣获2024年“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品牌”称号; 2024年12月,上海市工商联、科技企业联合会、Dongfang.com、科技传播学会和上海市北陵、科技企业孵化协会被授予“瑞华杯第五届上海市科技企业创新奖”; 2024年11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十一五”规划申请、实施和管理“项目组织奖”;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1994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设立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

本条例所称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二章 职工的招聘、辞退和辞职第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自行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企业确定的用人计划,报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在上述部门指导下实施。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可以在中方投资者和企业主管部门从本系统内推荐的人员中招聘,也可以从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或者在本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经企业考核合格后录用。

外商投资企业招聘的职工,应当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需招聘外省市人员的,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确需招聘外籍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但不得招聘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外商投资企业公开招聘录用本市在职职工时,被录用职工的原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允许流动。如有争议,分别由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协调、裁决。第六条 本市企业同外商举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时,所需的中国职工应当先从原企业职工中招聘,原企业不能满足的,从原企业的主管部门所属的系统内招聘;未录用的原企业职工,由中方投资者或者原企业主管部门另行安置。第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可以推荐个别具有实际工作能力、适合企业需要的国内人员为企业职工,经企业考核合格后录用。第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招聘的职工,最低年龄必须满十六周岁;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最低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第九条 外商投资企业录用的中国职工,必须向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录用手续。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聘用的职工,需要试用的,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与其招聘的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内容应当包括:

(一)生产和工作应当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二)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报酬和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待遇;

(四)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五)劳动纪律、奖惩、辞退和辞职条款;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但中、外文本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中文本劳动合同为准。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要求续订,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应报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和市总工会备案。上述部门可以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监督、检查。

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工会组织(在建立工会前,由职工推举的代表)可以代表职工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事项与企业通过协商谈判,依法订立集体合同。第十二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必须建立《劳动手册》制度。《劳动手册》是职工参加工作、享受待业保险和重新登记就业的凭证。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外商投资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职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外商投资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

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代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代理工作的管理,为外商投资项目的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服务和帮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进行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代理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外商投资项目咨询工作是指咨询单位接受国内外投资者的委托,为委托方在本市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外商投资项目代理工作是指代理单位接受国内外投资者的委托,参与谈判,并代理委托方编制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拟订合同、章程或办理申请报批手续等业务。第四条 咨询、代理单位一般不应同时接受同一项目投资双方的委托。但经双方委托人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五条 从事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代理工作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对外经贸委)批准后,报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外国投资工作的部门备案:

(一)具有我国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配有熟悉我国涉外经济法律和国际经济贸易等业务的从业人员。

(三)能提供业务翻译及信息传递等必要的服务。第六条 外商投资项目咨询工作的业务范围是:

(一)向委托方提供与投资项目有关的生产、市场等信息。

(二)向委托方介绍有关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

(三)接受委托方委托,担任常年咨询顾问。第七条 外商投资项目代理工作的业务范围是:

(一)为委托方与合作方的意向性洽谈、谈判及签约做准备工作。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拟订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

(三)参加业务谈判并处理谈判中的有关问题。

(四)办理邀请手续和接待合作方。

(五)代理委托方办理其他有关事务。第八条 外商投资项目的咨询业务收费金额可根据咨询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外商投资项目的代理业务收费金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收费金额不得超过下列标准:

项目的投资总额代理费最高限额

100万美元以下3%

101~500万美元,每10万美元加收 2%

501~1000万美元,每10万美元加收1001~6000万美元,每10万美元加收 0.5%

6001万美元以上,每10万美元加收 0.2%第九条 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前,委托方应向咨询、代理单位预付合同规定的代理费总额的10~20%。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委托方应向咨询、代理单位续付应付费用的30~40%。如项目建议书未被批准的,预付款不予退回。

委托方领取《项目批准证书》后,应付清全部应付费用(扣除已付部分);项目未被批准的,已付部分不予退回。第十条 同一项目的咨询、代理业务委托同一单位的,被委托单位应只收取一种费用,但可从高计算。项目总投资额有变化的,费用可以调整。第十一条 咨询、代理单位为委托方进行咨询、代理工作,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咨询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第十二条 咨询、代理单位与委托方发生纠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市对外经贸委负责本市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代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市对外经贸委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一九八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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