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取消了?)

今天给各位分享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取消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 2、如何办理海关注册登记证明
  • 3、如何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4、公司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须具备什么条件、办理要带哪些资料?
  • 5、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需要什么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第三条 报关单位办理报关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关单位对其所属报关人员的报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另有规定外,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第五条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报关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报关业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报关单位所属人员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海关予以核发证明。

报关单位可以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同时办理所属报关人员备案。第六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人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所属的报关人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

海关可以将报关单位的报关业务情况以及所属报关人员的执业情况予以公布。第七条 已经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再次向海关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的,海关不予受理。第二章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第八条 报关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

(三)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四)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申请人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到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注册登记许可材料。

直属海关应当对外公布受理申请的场所。第十一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注册登记许可申请。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第十二条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海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人不具备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资格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签收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仅存在文字性或者技术性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且由申请人对更正内容予以签章确认;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并作出受理决定。第十三条 所在地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且于受理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

直属海关未授权隶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自收到所在地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直属海关授权隶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的,隶属海关应当自受理或者收到所在地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第十四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应当依法作出不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且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十五条 报关企业在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外从事报关服务的,应当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备案。

报关企业在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内从事报关服务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备案。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可以在备案海关关区内从事报关服务。备案海关为隶属海关的,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可以在备案海关所属直属海关关区内从事报关服务。

报关企业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如何办理海关注册登记证明

;     (一)办理海关注册登记证明流程

      一、企业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应在计算机上填写《企业情况登记表》,从该表第二行开始填写有关内容。其中:企业注册名称限15个汉字以内。“主要产品”一栏填写产品的商品编码的前四位(不会可以为空,由报关行代查)。内资企业填至“经营范围及备注”处,外商投资企业填至最后“投资总额”处。还需填写《企业管理人员登记表》。

      二、根据海关总署2004年25号公告,注册登记企业需提供以下单证,并按先后顺序将下列材料以A4的纸装订成册(A4纸的装订夹应与纸面平齐,不能大于A4纸面):

      1、《企业情况登记表》;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批准证书》(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证明开立基本账户、账号)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如土地证、房屋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私营企业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9、经贸主管部门对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外资企业必须提交原件,内资企业可免);

      10、合同(仅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商独资企业可免);章程(内、外资企业均需提供)、

      11、《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会计各1份,董事长、总经理是一人的合并1份)。以上材料全部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来海关注册时,将以上材料及《验资报告》原件一并带来,用于核对。

      四、经海关初审通过后,将注册登记材料送报关行预录入,然后海关复审,制发《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签收。

      五、刻制“报关专用章”。企业到指定地点按照统一模式刻章,然后凭《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取出“报关专用章”到海关进行印模备案。

      (二)申请条件:

      一、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具备

      1、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3、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4、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5、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6、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7、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8、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9、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具备

      1、符合境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条件;

      2、报关员人数不少于3名;

      3、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4、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5、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三、申请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报关企业自身应当具备

      1、报关企业自取得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之日起满2年;

      2、报关企业自申请之日起最近2年未因走私受过处罚;

      3、报关企业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温馨提醒:

      海关是依据本国(或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英语Customs一词,最早是指商人贩运商品途中缴纳的一种地方税捐,带有“买路钱”或港口、市场“通过费”、“使用费”的性质。

      这种地方税捐取消后,Customs一词则专指政府征收的进出口税,theCustoms是征收进出口税的政府机构,即海关,是对出入国境的一切商品和物品进行监督、检查并照章征收关税的国家机关。

      参考资料: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如何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第一,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

2)外经贸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同意可行性报告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

3)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

4)国家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

5)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

6)公司章程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

第二,向海关申请并填写提交这些表格:《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报关单位保管专用章备案表》、《自立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以及《企业基本情况表》;

第三,企业在企业所在关区受理申报材料三个工作日(申报当日不计算在内)后,如无电话通知“不合格”,则凭“业务受理单”来该关区办理领证手续(取得流水号、输入数据、打印证书、盖章),取得有效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次日即可开展业务。

希望这些能帮到你。

公司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须具备什么条件、办理要带哪些资料?

首先报关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

(三)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四)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申请人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报关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其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提交验原件。

(一)《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二)报关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或者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五)海关要求提交的其他备案材料。

经审查符合备案条件的,海关应当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需要什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免提交);《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报关企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证需哪些材料及申请流程:

一、首先报关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2、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三、申请人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报关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其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提交验原件。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或者使用权证明复印件;海关要求提交的其他备案材料。

经审查符合备案条件的,海关应当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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