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局(东莞市市场监督局投诉电话)

今天给各位分享东莞市市场监督局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东莞市市场监督局投诉电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要求
  • 2、请问一下广东省个个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电话是多少呀?佛山,深圳,东莞,中山,珠海
  • 3、沙田代办营业执照
  • 4、东莞将发布二手房成交指导价,要求中介下架虚高价格房源
  • 5、东莞汇美新能源外发是真的吗
  • 6、东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要求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YaYa学穿搭温馨提醒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六条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第四十七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请问一下广东省个个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电话是多少呀?佛山,深圳,东莞,中山,珠海

你列出的几个都在下面了,其他的你可以查看,广东省工商局和各市工商局官网。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0755-83070027

深圳市工商局福田分局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工商物价大厦

0755-83456062

深圳市工商局罗湖分局

深圳市沿河北路2003号

0755-25655810

深圳市工商局南山分局

深圳市蛇口工业七路沁园大厦

0755-26682200

深圳市工商局盐田分局

深圳市沙头角景二路1013号盐田红盾大厦

0755-25251234

深圳市工商局宝安分局

深圳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

0755-27836009

深圳市工商局龙岗分局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

0755-28908609

深圳市工商局光明分局

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新区管委会侧

0755-27434428

深圳市工商局坪山分局

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金牛商业大厦东侧

0755-89369096

深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3A

0755-83227538

深圳市工商局价检分局

福田保税区桂花路1号五楼(原保税区管理局大楼)

0755-215193

深圳市工商局稽查大队

福田区桂花路1号原福田保税区管理局大楼4楼、5楼

0755-21519213

佛山市工商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66号

0757-83365316

佛山市个体劳动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马路雅兰村

0757-83358258

佛山市禅城区工商局登记注册股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路弼塘东二街21号

0757-82270956

佛山市南海区工商登记注册股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五路

0757-86230193

佛山市顺德区工商登记注册股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云良路9号

0757-22286158

佛山市三水区工商登记注册股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文锋东路18号

0757-87767868

佛山市高明区工商登记注册股

佛山市高明区文明路84号

0757-88822413

东莞市工商局

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侧

0769-26986138

东莞市工商局个、私协会

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侧

0769-26986799

东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

东城区东城中路

0769-22303008

东莞市工商局莞城分局

莞城区运河东二路9号

0769-22236045

东莞市工商局石龙分局

石龙镇黄洲京瓷路14号

0769-86182932

东莞市工商局虎门分局

虎门镇行政小区

0769-85248262

东莞市工商局东城分局

东城区东城中路

0769-23166111

东莞市工商局万江分局

万江区拔蛟窝社区107国道拔蛟窝路段汾溪路口

0769-22288816

东莞市工商局南城分局

南城区银丰路6号

0769-22418648

东莞市工商局中堂分局

中堂镇北王西路6号

0769-81311681

东莞市工商局望牛墩分局

望牛墩镇如意路(地税分局旁)

0769-81313312

东莞市工商局麻涌分局

麻涌镇新基村新基工业区路口

0769-88230078

东莞市工商局石碣分局

石碣镇水南明珠中路221号

0769-86360112

东莞市工商局高埗分局

高埗镇高龙大道西6号

0769-81301681

东莞市工商局洪梅分局

洪梅镇洪梅大道

0769-81336618

东莞市工商局道滘分局

道滘镇西部干道

0769-88310611

东莞市工商局厚街分局

厚街镇厚街大道东

0769-85584186

东莞市工商局沙田分局

沙田镇港口大道阇西路段

0769-81262123

东莞市工商局长安分局

长安镇长怡路16号

0769-82280701

东莞市工商局寮步分局

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10号

0769-83329529

东莞市工商局大岭山分局

大岭山镇农场社区上场路第一街区B栋

0769-83351201

东莞市工商局大朗分局

大朗镇景泰路

0769-82228608

东莞市工商局黄江分局

黄江镇龙芯三街1号

0769-83364197

东莞市工商局樟木头分局

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3-3号(建设大厦左侧)

0769-87712780

东莞市工商局凤岗分局

凤岗镇政通路8号

0769-87503337

东莞市工商局塘厦分局

塘厦镇塘龙东路71号

0769-87812312

东莞市工商局谢岗分局

东莞市谢岗镇市场街29号

0769-87763410

东莞市工商局清溪分局

清溪镇鹿城西路1号

0769-87322101

东莞市工商局常平分局

常平镇常平大道朗贝路段(供电大楼附近)

0769-83334095

东莞市工商局桥头分局

桥头镇桥光大道(桥头段)3号D座

0769-81026090、81026091、83342885

东莞市工商局横沥分局

横沥镇振兴路1号

0769-83377310

东莞市工商局东坑分局

东坑镇骏发路1号(政府办公大楼右侧)

0769-83381551

东莞市工商局企石分局

企石镇振兴路128号

0769-86666110

东莞市工商局石排分局

石排镇公园南路3号

0769-86653127

东莞市工商局茶山分局

茶山镇石大路横江路段茶山政府对面

0769-86641327

东莞市工商局松山湖分局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附楼

0769-22894228 

中山市工商局

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

0760-87866888

中山市工商局个、私协会

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

0760-87866888

中山市工商局东区分局

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首层

0760-87866888转2114

中山市工商局南区分局

中山市南区康南路南区文化中心侧

0760-87866888转2192

中山市工商局西区分局

中山市西区升华路 26 号

0760-87866888转2187

中山市工商局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 3 号之一

0760-87866888转2024

中山市工商局板芙分局

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150号

0760-87866888转2734

中山市工商局神湾分局

中山市神湾大道北

0760-87866888转2783

中山市工商局三乡分局

中山市三乡镇建设路11号

0760-87866888转2692

中山市工商局坦州分局

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 91 号

0760-87866888转2715

中山市工商局南朗分局

中山市南朗镇体育路 32 号

0760-87866888转2635

中山市工商局沙溪分局

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 43 号

0760-87866888转2364

中山市工商局大涌分局

中山市大涌镇旗山路 581 号

0760-87866888转2385

中山市工商局横栏分局

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 110 号

0760-87866888转2305

中山市工商局港口分局

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 159 号

0760-87866888转2901

中山市工商局三角分局

中山市三角镇聚贤北路 1 号

0760-87866888转2593

中山市工商局东升分局

中山市东升镇东港大道 3 号

0760-87866888转2326

中山市工商局小榄分局

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兴宁路

0760-87866888转2229

中山市工商局古镇分局

中山市古镇镇新兴中路 125 号

0760-87866888转2271

中山市工商局南头分局

中山市南头镇南三公路

0760-87866888转2528

中山市工商局东凤分局

中山市东凤镇东阜路

0760-87866888转2556

中山市工商局黄圃分局

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 139 号

0760-87866888转2504

中山市工商局阜沙分局

中山市阜沙镇阜城西路 37 号

0760-87866888转2574

中山市工商局民众分局

中山市民众镇民众大道 48 号

0760-87866888转2614

中山市工商局石岐分局

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南路 16 号

0760-87866888转2055

珠海市工商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

0756-2622211

珠海市工商局香洲分局

珠海市香洲区工业北区洲山路69号

0756-2266668

珠海市工商局斗门分局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桥北一路50号

0756-3977701

珠海市工商局金湾分局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南翔路口工商大楼

0756-3930339

珠海市工商局拱北分局

珠海市拱北夏湾港昌路242号

0756-8133622

珠海市工商局万山分局

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

0756-2622102

珠海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

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

0756-2622588

珠海市工商局保税区分局

珠海市横琴区红旗村南角街15号

0756-8911099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南角街15号

0756-8841688

沙田代办营业执照

东莞市沙田镇营业执照办理、个体户注册、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申请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转让变更、代办营业执照注销。 1、东莞市沙田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注测

 沙田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代办成功案例:

1、果益甜品店;

2、爱恋奶茶店;

3、面面俱到小吃店;

4、国良餐厅;

5、正国兰州拉面店;

6、果果家包子店;

7、大品餐饮店;

注册公司流程:①公司名称查询,提交工商核准;②设立资料提交,工商局送件;③代领执照;④代;

财税代理流程:1)审核原始凭证;2)填制会计凭证;3)登记会计帐簿;4)编制会计报表;5)填制纳税申报表和各种税费缴款书;6)按时纳税申报,报送财务报表;7)装订会计凭证;

【常见问题】

1.现在沙田注册公司对注册资金有要求吗?注册时需要实缴注册资金吗?

答:目前沙田地区除了劳务派遣和部分行业的公司要求实缴注册资金,其他行业的内资公司对于注册资金均没有数额限制,也不需要在注册的时候缴纳。(注:部分行业办理相关资质有注册资本数额要求,详细了解请来电咨询)

2.看到有的代理公司是免费的,为什么你们还需要收取800元费用?

答:好的服务建立在合理的利润上,免费只是给新手练手,成本水涨船高的现在,免费必有猫腻。我们沙田本地正规代理公司,诚信服务,效率说明一切!公司注册7项全包合理收费800元,不保证沙田较低的价格,只做让客户认可的服务!

3.沙田注册生产型公司或者加工厂,是否必须要先验收消防或环保?

答:不需要,办理注册时无需消防和环保批文文件,确定场地后先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再验收消防或环保。沙田除了服务行业和批发零售行业外,其他行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都会收到沙田环保局下发的一份《环保业务办理告知书》。

4.代理记账每个月的做账资料是需要送给你们?还是你们过来拿?

答:我们是沙田本地的代理公司,位于沙田镇镇中心位置,前往沙田的各个地方都很方便,客户过来我们公司也很方便,客户可选择自己每月带做账资料过来给我们,或者让我们会计上门收取,我们会计每月会及时提醒客户需要准备的做账资料。

东莞将发布二手房成交指导价,要求中介下架虚高价格房源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4〕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做好“一城一策”调控工作,及时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控住宅用地出让价格

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实行以“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为主导的新型土地出让方式,结合竞保障性住房,研究更多灵活组合的方式, 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严格购地主体资格审查。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加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竞买,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强化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建立有效的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竞买企业需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承诺为自有资金,相关职能部门可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核查,确保竞买企业购地资金依法合规。

二、强化住房限购措施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自然人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

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住房。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且能提供2024年8月1日24:00前支付的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的,可继续完成交易。

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情形孰早原则作为认定条件:1.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2.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购房人弄虚作假骗取社保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一经查实,撤销其合同备案,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按规定更正撤销。自撤销合同备案或更正撤销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禁止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

三、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

严格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健全房地产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房地产金融监测分析。加强对各种渠道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先支持居民家庭首套刚需自购房需求。严格审核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消费及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

四、加强房地产税收监管和调节力度

加强房地产联动监管和税收监管。对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交易转让(以网签时间为准)的住房,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具体为: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本通知发布之日前未完成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购房协议,并且能提供2024年8月1日24:00前支付的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以及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承诺书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但应当在2024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办理合同网签及完税手续。

五、建立二手房成交指导价制度

在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常态化发布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进一步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

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下架虚高价格房源,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的挂牌价格。

六、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

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监管及交易过程管理。建立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将商品住房认购环节纳入监管范围。对意向购房人数超出上市房源套数一定比例的楼盘实行公证摇号选房、积分排序选房等制度,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对意向购房人数超出上市房源套数比例较高的热点楼盘,住宅限售期限由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延长到5年。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七、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证销售、捂盘惜售、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收“茶水费”、虚假广告、捆绑销售、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落实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强化经纪人员实名制管理。推动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以及相关个人的违法违规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个人纳入黑名单管理。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整合资源力量,加强协同配合,提高综合整治能力。加大房地产相关行业组织的协调力度,实施行业联动管理,发挥行业组织协同治理作用。

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创新,建立覆盖住房收入“双困”家庭、新市民、青年人及各类人才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及重点发展产业的住房保障力度。

灵活运用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等方式,有效扩大公租房保障能力。支持住房资源短缺的镇街(园区)按需筹建公租房项目,推动实现职住平衡。加大公租房货币化改革力度,逐步将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纳入货币补贴范围,探索加大对承租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保障对象的补贴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建设,落实做好国家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市、省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工作。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小户型、低租金,注重实现职住平衡,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完善共有产权住房相关制度,合理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发展计划,因地制宜探索符合东莞实际的共有产权住房的发展路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莞监管分局

2024年8月2日

东莞汇美新能源外发是真的吗

你好,你是想问东莞汇美新能源外发是真的公司吗?东莞汇美新能源外发是真的公司。东莞汇美新能源外发属于东莞市汇美新能源电子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所以说东莞汇美新能源外发是真的公司。

东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

地址:东莞市城区金牛路45号国药大厦十一楼办公室 邮编:523010 联系电话:22337660、22337890 传真:22337300

关于东莞市市场监督局和东莞市市场监督局投诉电话账户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关注我们官网。

上一篇 2022-11-25 20:40:11
下一篇 2022-11-25 20:42:28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