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值税加计抵减10%和15%)

今天给各位分享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增值税加计抵减10%和15%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加计抵减政策
  • 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请收好
  • 3、增值税加计抵减是什么意思
  • 4、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内容

1.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出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用于抵减应纳税额。

2.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答: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

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纳税人?

答: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4.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是指什么?

答: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24〕36号印发)执行。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5.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答:不可以,加计抵减政策是按照一般纳税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的,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销售额比重计算

6.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答:2024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2024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实际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累计销售额计算。

2024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7.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销售额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答: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当期销售额应当合并计算,然后再除以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售额,以此计算销售额的比重。

政策适用问题

8.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具体是指什么?

答: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再调整。下一个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9.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请举例说明如何适用该规定。

答:举例而言,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能会存在这种情况,如某纳税人2024年4月设立,2024年5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24年6月若符合条件,可以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6月份一并计提5-6月份的加计抵减额。

10.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答:不可以,只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

11.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如何处理?

答: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如果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则纳税人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加计抵减额计算

12.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提的当期加计抵减额,应当如何抵减应纳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时,就可以用加计抵减额抵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未抵减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6.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

1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应当如何处理?

答: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18.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结余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答: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19.假设A公司是一家研发企业,于2024年4月新设立,但是4-7月未开展生产经营,销售额均为0,自8月起才有销售额,那么A公司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9号)规定,2024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根据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果纳税人前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0,则应自该纳税人形成销售额的当月起计算3个月来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因此,A公司应根据2024年8-10月的销售额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如果某公司2024年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且截至2024年底还有20万元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尚未抵减完。2024年该公司因经营业务调整不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那么这20万元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如何处理?

答:该公司2024年不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则2024年该公司不得再计提加计抵减额。但是,其2024年未抵减完的20万元,是可以在2024年至2024年度继续抵减的。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请收好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享受主体】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优惠内容】

1.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生活性服务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行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享受条件】

1.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24〕36号印发)执行。

2024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4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4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4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24〕36号印发)执行。

2024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4年10月至2024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4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24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1号)

2.《财政部_税务总局_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4年39号)

3.《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87号)

增值税加计抵减是什么意思

一、正面回答

增值税加计抵减是什么意思?

加计抵减是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税收政策。

二、分析

加计扣除,是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加成一定比例,进而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计算方式。实务中,比较被人熟知的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主要是安置残疾人就业,支付残疾人工资可100%加计扣除,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政策。

三、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实属于政府补助性质,增值税计算还是正常,只是在实缴环节进行减除。政策出台的目标,是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主要政策如下:

(1)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嘉善公安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和增值税加计抵减10%和15%账户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关注我们官网。

上一篇 2022-11-21 04:55:06
下一篇 2022-11-21 04:57:07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