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取消(房产税试点来了)

今天给各位分享房产税试点取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产税试点来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听说房产税取消了,真的吗?
  • 2、房产税取消了是不是不用交了
  • 3、房产税改革是怎么回事?
  • 4、房产税试点城市名单2024年是什么?
  • 5、房产税为什么不出台

听说房产税取消了,真的吗?

没有取消,只是暂缓。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锁做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在这个说明里,刘昆提到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为此,建议“先深化地方试点、再国家统一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为稳妥推进改革试点提供法律保障。

这个说法,被很多人理解为房地产税立法暂停了。

这个理解是不对的。第一,房地产税立法的确很复杂,这是我过去多年表达的观点,很多人,包括很多财税专家都低估了这个立法的难度,所以我一直坚持,立法没有那么快出来;第二,立法和试点不冲突,现在搞试点,恰恰是立法的一部分,是为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在试点的时候,我的理解,立法没有停,仍然在推进。

第三,目前的房地产税试点的时机确实不太好,因为是在房地产市场下行的时候,这个时候,搞试点,市场的波动会很大,而房地产税的立法,如果导致市场波动过大,是得不偿失的。


房产税取消了是不是不用交了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需要交。房产税没有取消。首先要说明的是,目前在国内,以公司持有房产,是征收“房产税”的,但是以个人名义持有房产,是免征房产税的。但是两个城市除外,分别是上海和重庆,是中国最早试点个人房产税的城市,已经试点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房产税改革是怎么回事?

现行房产税1986年开征。根据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可以免征房产税。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房地产税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当时的背景是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需要通过包括房地产税的多种税收调节经济和配合财政体制改革。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纳税人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或者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计税依据分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以后的余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两种,税率也相应分为1.2%和12%两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和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房产,可以免征房产税。此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1986年9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房产税宣传提纲》中说: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促进房屋管理,提高房屋的使用效益,有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房产政策的改革,有利于调节收入,并且为实行按照税种划分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创造了条件。

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以内的土地;纳税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以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标准,每平方米应税土地的年税额标准从0.2元到10元不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经济落后地区的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和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和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的生产用地,财政部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自使用的月份起,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到10年。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下列土地的征免税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和院落用地,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1988年11月6日国家税务局发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宣传提纲》中说,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作用是:有利于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有利于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有利于促进地方税体系的建立,为实行以分税制为基础的财政体制创造条件。

城市房地产税2024年取消 ,“外资”开缴房产税 。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征收房产税。上述关于房地产的两个税收条例仅适用于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继续按照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继续按照各地依法制定的办法缴纳土地使用费。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经济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房地产税制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内、对外实行两套税制,税法不统一,税负不公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一直没有调整,已经明显偏低。

1994年12月25日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报送的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关于改革房地产税的要求:适当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扩大征收范围,适当下放管理权限;取消对外资企业和外国人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统一实行房产税。 但是,为了保证主要改革措施的顺利出台,适当减少震动面,上述房地产税改革措施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没有出台。

1996年7月3日,根据同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24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调整地方税制结构,健全地方税收体系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全国税收发展“九五”计划和2024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提出要修订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笔者注:似应为房地产税,下同),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此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多次提出研究开征物业税或者改革房地产税制问题。

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中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和修改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扩大了纳税人的范围,开始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税;二是大幅度地提高了税额标准(每平方米应税土地的最低税额标准从每年0.2元提高到0.6元,最高税额标准则从每年10元提高到30元)。

在国务院决定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当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国务院发布上述决定是为了落实本院同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大对建设用地的税收调节力度,抑制建设用地的过度扩张。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征收房产税。

2024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负责人就房产税内外统一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说:取消城市房地产税,有利于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公平税负,创造和谐的税收环境;有利于税收征管,强化依法治税。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24年,全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分别为803.7亿元和921.0亿元,占当年中国税收总额59521.6亿元的比重分别为1.35%和1.55%,占当年中国地方税总额5080.3亿元的比重分别为15.82%和18.13%。

主要目标

取消城市房地产税,统一实行房产税,将其改造成为名副其实的财产税,公平税负,扩大征税范围,增加税收收入,方便征管。

如何实施

成功地实施房产税改革,需要有一套包括包括财产认定、评估、征收以及执行的程序在内的强有力的税收管理体系,这需要明确财产的所有权、良好的财产簿记、对财产价值的合理评估和有效的税收征管。

房产税试点城市名单2024年是什么?

房产税试点城市名单2024年是上海、重庆、深圳、杭州、海南、苏州、济南、广州、宁波、成都、长沙、西安、厦门等或将成为首批试点征收区域。

厦门市统计局获发布《2024年厦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运行分析》,文中提到,多措并举稳定房地产销售市场。

一要加大加快全市保障房建设力度,稳定市场的同时抑制房价上涨过快,力争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二要做好房地产税试点落地厦门的前期准备工作,以防止全市房地产市场出现大的波动。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为什么不出台

1.房产税不是简单的税务问题,而是要进行税务制度的改革,这非常复杂;

2.房价可能会下跌,目前房价下跌会导致很多问题。

(1)可能会让很多家庭破产;(2)银行危机。可能会有大量弃房断供的现象发生,人们弃房断供那么银行就会发生危机;(3)企业破产。银行出现问题很多企业也会出问题,因为这些企业没有银行提供资金周转的话,很多会破产,这就会引发全面的经济危机;(4)失业。如果企业出现破产潮,那么失业潮必定出现,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3.实施的困难程度大,目前还没有一套标准的房屋价格评估体系,会涉及到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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