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今天给各位分享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2、关于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 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有哪些操作环节
  • 4、商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概念
  • 5、什么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6、关于委托加工的税法规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涉及增值税、消费税

(一)、委托加工提货时:

1、委托方纳税问题: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是个体工商户除外)。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适用税率

支付给受托方的加工费和主要材料负担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受托方纳税问题:加工费需要交纳增值税。如果受托方有代垫的辅料,辅料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扣除。

(二)、收回后委托方的税收问题

第一种情况:委托收回后直接出售(也包括视同销售的情况):不缴纳消费税,但要缴纳增值税。

第二种情况: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产品:

(1)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领用时不需要考虑消费税和增值税,但生产出来后销售的要缴纳增值税。

(2)属于非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领用时不需要考虑消费税,但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工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在领用时要进项转出。

第三种情况: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出来销售连续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按生产领用的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已纳的消费税税额。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下列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二、涉及增值税的特殊行业的委托加工纳税问题:

1、印刷行业委托加工: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3%;印刷企业如果不是自行购买纸张,只提供印刷劳务,就应该按17%征收增值税。

2、软件业委托加工: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委托加工产品的概念?

委托加工产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工缴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所加工的产品。委托加工产品同自制或购进产品在生产经营内容上属同一性质,区别在于委托方取得产品的方式不同。因此,当委托方收回加工产品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当按照同类产品价格计征税款;没有同类产品价格的,均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综上所述,关于以上问题,关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注意事项其实还是很多的,需要仔细注意。

HRGO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价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①材料成本+②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关于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会计分录:

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

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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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有哪些操作环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环节有:1、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当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额=销售额×税率;3、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后,应当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HRGO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商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概念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环节: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其他纳税环节。

【HRGO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什么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交纳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按规定准予抵扣。

关于委托加工的税法规定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第八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并经委托方所在地国税机关发现的,则应由委托方所在国税机关对委托方补征税款,受托方国税机关不得重复征税。如果在检查时,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如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HRGO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第八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账户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关注我们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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