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24]617号(国税函〔2024〕617号)

今天给各位分享国税函[2024]617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国税函〔2024〕617号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怎么计算?
  • 2、关于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时限和抵扣都有哪些规定
  • 3、增值税抵扣期限?
  • 4、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时间限制吗
  • 5、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认证时间是多少天

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怎么计算?

税法规定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

2024年1月1日后开具: (1)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 税额。 (2)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4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关于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时限和抵扣都有哪些规定

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及抵扣的期限问题,对于企业财务人员来讲,貌似是小儿科的问题,还有必要进行啰嗦强调么?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直有财务人员在犯这个错误,为企业带来了损失。

一、什么是增值税扣税凭证?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服务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1、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1.3、农产品收购发票;

1.4、农产品销售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75号)规定,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1.5、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税收缴款凭证是“营改增”后新增加的抵扣凭证,该抵扣仅限于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代扣的增值税。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代扣的增值税不能作为抵扣的凭据。

1.6、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1.7、高速公路、国家二级公路的过桥过路费票据。

二、不同类型的扣税凭证认证时间的规定

2.1、必须在开具后180天内认证的扣税凭证有:

a、增值税专用发票;b、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c、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依据文件:2.1.1 根据国税函[2024]6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4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2.1.2 国税函【2024】617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国税发(2006)156号文作了修正,主要是发票认证期限问题:对于有关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期限由90天调整为180天;

需要强调一下:认证期限是180天,不是6个月,实际工作中经常有财务人员犯错误,认为180天就是6个月,因此出现专用发票超期未认证情况。

2.2、没有认证时间限制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

a、农产品收购发票;b、农产品销售发票;c、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d、高速公路、国家二级公路的过桥过路费票据。

该类扣税凭证虽然没有认证期限,但企业也不能无限期拖延,毕竟,该类凭证还要及时入账,否则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三:扣税凭证认证后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3.1、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扣税凭证认证后,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辅导期)”科目,次月全部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申报抵扣,次月没有申报抵扣的,视同企业自动放弃抵扣权利,后期不得再计入进项税额抵扣进行抵扣;

3.2、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扣税凭证认证后,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申报抵扣,认证当月没有申报抵扣的,视同企业自动放弃抵扣权利,后期不得再计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依据文件:国税函[2024]6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4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3、特殊抵扣事项:企业购入不动产抵扣问题

3.3.1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需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进项税额的60%,第2年抵扣进项税额的40%。

3.3.2纳税人新建不动产,或者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所讲的第二年抵扣进项税额的40%,是指在取得相关的进项发票认证后的第13个月,而不是第二年度的任意一个月。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抵扣权利。

依据文件: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第15号公告:《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四、增值税抵扣凭证认证并申报抵扣后,其留抵税额没有有效期限,只要进项税额大于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和销售商品计提的销项税额,可以长期留抵!

五、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计入抵扣,但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依据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78号《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企业财务人员一定要正确理解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正确认证及抵扣时间,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为企业带来损失。

增值税抵扣期限?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617号),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称“三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下称“一书”)等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延长到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并就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根据《通知》,以下政策要点需要纳税人准确把握:一是延长了三票一书的抵扣期限。《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4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三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应在一书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此管理办法的,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二是强调了对三票一书抵扣超时的税务处理。《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4年1月1日以后开具三票一书,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在已明确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抵扣期限已延长至180日的前提下,《通知》进一步强调,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要求的期限办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申报等抵扣事宜,则相应的进项税款不能抵扣,而应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所造成增值税税收负担的增加将由企业自行负担。三是再次明确了对部分抵扣凭证丢失的处理方法。《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丢失一书的,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将一书电子数据审核并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抵扣。综上所述,增值税抵扣一般指的是增值税三票的抵扣,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为180天,我们应该在这个期限内完成税务申报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的,企业将自行承担损失。凭证丢失的,也应在相应期限内办理补救手续。纳税人应遵守国家税务管理有关规定,按期纳税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时间限制吗

认证时间为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申报抵扣后,没有时间限制,可以无限期留抵。

高高手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国税函(2024)617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4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高高手温馨提醒:

未能及时申报的原因: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办理流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符合本公告规定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按照本公告附件《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抵扣手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本公告施行前发生的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可在2024年6月30日前按本公告规定申请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认证时间是多少天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十、自202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4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4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24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617号)规定的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的规定执行。

高高手温馨提醒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发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

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领购

一般情况下,企业刚开始领用的发票数量是25张,若不够用,可申请增量或增版。

增量:适用于金额不高,但是开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商铺。

增版:适用于客单价高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金额大,但开票量相对较小。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

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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