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局(青岛市地税局何倩)

今天给各位分享青岛市地税局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青岛市地税局何倩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青岛契税2024标准
  • 2、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信息
  • 3、青岛市市南区地税局电话是多少?

青岛契税2024标准

青岛契税政策

1、各区唯一就算首套房

“首套房的认定现在是县(市、区)为单位了,原来是在全市范围内查询。简单来说,首套房原先是指青岛市唯一,现在则是各区唯一。”青岛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说。

2、证明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新政中提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无偿为纳税人提供住房情况查询服务。青岛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以前开具该证明会向购房者收取10元的费用,现在山东省明文规定取消这个费用。

另外,新政执行后,开具住房证明的流程和此前相比没有任何变化。而且新政中提到,纳税人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涉税事项。这是首次明确查询结果的有效期是5个工作日。此前,我市住房证明的有效期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证明是在住房合同签订之后开具,则一直具有效力,如果是在签合同之前开具,一般7个工作日内有效。

3、之前权属变更的不享受

通知规定自2024年2月22日起执行。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地税部门是2月24日下午接到的文件通知,2月25日正式执行,那2月22日至2月24日期间已办理契税的购房者该怎么办?

“国家2月19日出台了房地产在契税、营业税环节的优惠政策,其中提到,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山东省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落地,政策实际出台肯定要滞后一些。”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说,通知中明确提出,政策自2月22日起执行,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契税。也就是说,在25日之前已完成权属变更的房产就不再享受省出台的新政。

4、二套变首套百万房价省五千

那么新政实施后,购房者能省多少钱呢?按照2月19日国家出台的新政,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在此基础上,如果二套房变首套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契税没有变化,90平方米以上的则由2%降为1.5%;如果第三套房变为首套房就省得更多了,第三套房的契税不管面积大小一律3%,现在则变为1%或者1.5%。

举例来说,张女士在市北区有一套房,刚刚在李沧区买了一套100平方米总价100万的房子,按照原来的政策,需要缴纳2万元契税,政策调整后,缴纳契税1.5万元,可以省5000元税款。如果是在李沧区购买80平方米总价100万的房子,原来缴纳契税1万元,现在也是缴纳1万元,税款就没有变化。

5、优惠加码刺激改善需求

“我也是下午得知的这个消息,这是山东省政府拿出真金白银来加码房地产契税优惠政策。”青岛科威国际不动产总经理孙杰表示,山东省的新政是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扩大了首套房的认定范围,以“区”划分首套房的影响会比较大,受益人群也比较广,将进一步利好青岛市房地产市场,鼓励市民通过换房子或者买二套房来改善住房条件。至于对市场的影响程度,孙杰认为,刺激作用存在,本周新政实施以来二手房市场也有一定升温,不过,对多数购房者来说,山东省的政策只是增加了0.5个百分点的契税优惠,与房价相比仍然有限,所以不会出现投资性需求爆棚、房价大涨的现象。

6、已交税但没过户,可先退房再退税

新政实施前多交的税有没有可能退回来?对此问题山东省的文件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记者致电地税12366热线,工作人员解释,这一规定的意思就是如果购房者已经交过契税并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契税不能退还;如果只交了契税、还没有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可以在退房的前提下退回契税。

同时山东省规定,纳税人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涉税事项。

所以,如果是我们在青岛进行买房的话,在进行缴纳契税的时候,是需要按照青岛契税政策来进行缴纳的,最新的政策中指明,对于不同的区的房屋,如果是唯一的一套房,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是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标准进行缴纳的。而且,不同的面积的缴纳的比例是不同的。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信息

郑卫星局长、党委书记

郑卫星,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山东莱西人,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职务:1975年11月莱西县化肥厂工人、文书、团总支书记,1980年10月任莱西县化工公司文书、团委副书记,1981年10月任莱西县委办公室秘书,1987年3月任莱西县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1988年9月任莱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90年9月任莱西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1992年4月任莱西市委办公室主任,1993年2月任莱西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1995年1月-1996年1月兼任望城镇党委书记),1997年12月任莱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1月任胶南市委副书记,2002年12月任胶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03年1月任胶南市委副书记、市长,2005年1月任青岛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2024年4月任青岛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2024年8月至今任青岛市地税局局长、党委书记。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主管工作:主持市局全面工作,暂时分管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工作。

孙辉业 副局长、党委委员

孙辉业,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山东即墨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职务:1981年7月任即墨市鳌山卫中学教师,1984年5月任即墨市委办公室秘书,1989年9月任即墨市即墨镇副书记、镇长,1995年12月任即墨市瓦戈庄镇党委书记,1998年7月任青岛市即墨地税局党委书记,1999年5月任青岛市即墨地税局局长、党委书记,2001年11月任青岛市城阳地税局局长、党委书记,2002年11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今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主管工作:分管市稽查局、政策法规处、税收管理二处、国际税务处,联系青岛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工作。

任希巍副局长、党委委员

任希巍,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历任职务:1983年7月任青岛市财政学校团委干事、副书记, 1988年10月任青岛团市委干事、副部长,1993年11月任青岛团市委纪检组副组长(正处级),1994年11月挂职青岛地税第三分局副局长,1995年7月任青岛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1998年3月任青岛地税第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2002年11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李沧分局局长、党委书记,2007年12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党委书记,2024年4月至今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主管工作:分管办公室、税收管理一处、税收管理三处、绩效办、山东省地税局青岛培训中心工作。

李宁国副局长、党委委员

李宁国,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山东莱西人,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管理学硕士。 历任职务:1994年9月任青岛开发区财政地税局黄岛税务所办事员,1995年3月任青岛开发区财政地税局税政处科员,1998年7月任青岛开发区地税局团委负责人,1999年3月任青岛开发区地税局团委副书记(副科级),2000年4月任青岛开发区财政地税局团委副书记(正科级),2003年5月任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综合处副处长,2005年12月任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计划征收处处处长,2007年12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黄岛分局综合业务处处长,2008年2月任青岛市地税局计划统计处处长,2024年8月任胶南市地税局局长、党委书记,2024年4月至今任青岛市地税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青岛市第十届青联常委。

主管工作:分管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税源管理处、收入规划核算处、财务管理处工作、信息中心工作。

何倩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何倩,女,满族,1965年4月出生,辽宁沈阳人,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职务:1987年12月任青岛市税务局台东分局专管员、团总支书记,1992年11月任青岛市税务局副主任科员,1994年9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团委书记,1998年4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三处副处长,2002年11月任青岛市地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2008年2月任青岛市地税局四方分局局长、党委书记,2024年4月至今任青岛市地税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主管工作:分管监察室、督查内审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工作(暂时分管)。

沈宏党委成员、副局长

沈宏,女,汉族,1967年1月出生,辽宁鞍山人,1988年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职务:1988年7月任辽宁省鞍山钢铁学院辅导员,1995年7月国税总局机关党委工会干部,1996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工会主任科员,1997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团委书记(主任科员级),1999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团委书记(副处长级),期间2000年10月—2002年10月在北京石景山区国税局挂职任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综合处副处长,200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一处副处长,200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综合处处长,2007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四处处长,200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四处处长,2024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地税工作联络处处长,2024年6月至今挂职青岛市青岛市地税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主管工作:分管基层工作处、机关党委、国际税收研究会工作。

青岛市市南区地税局电话是多少?

青岛市市南区地税局

地址:福州南路52

电话:(0532)8576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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