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今天给各位分享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2、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是什么?
  • 3、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本法所称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第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百分之三十;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百分之三。第六条 国家按照产业政策,引导外商投资方向,鼓励举办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第七条 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二十四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八条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本法施行前国务院公布的规定,对能源、交通、港口、码头以及其他重要生产性项目给予比前款规定更长期限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或者对非生产性的重要项目给予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执行。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款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的企业所得税。

本法施行后,需要变更前三款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的,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第九条 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百分之四十税款,国务院另有优惠规定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第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是什么?

外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应税收入的确认 1.企业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税所得额: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或者商品的,可以按交付产品或者商品开出发票的日期确定销售收的实现;也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人的实现;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的实现。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人,其收入当按照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者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3.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来石油资源的,合作者分得原油时,即为取得收,其收入应当参照国际市场同类品质的原油价进行定期调整的价格计算。 (二)税所得额的计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年度的收入总,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1.制造业 (1)纳税所得额=产品售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金-(销售用十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3)产品售净= 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 销货折让) (4)产品售成本= 本期产品成本 期初产品盘存一期末产品盘存 (5)本期产品成本= 本期生产成本 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6)本期生产成本= 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 直接 工资 制造用 2.商业 (l)应纳税所得额=货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销货利润= 销售净额-销货成本-销货金-(销货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3)货净= 销货总额-(销货退回 销货折让) (4)销货成本= 期初商品盘存 [本期进货-(进货退出 进货折让) 进货用]- 期末商品盘存 3.服务业 (1)应所得额工业务收入净额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业务收净工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 业务支出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4.其他行业参照以上公式计算。 希望大家通过以上的文章充分的了解到有关于外资企业的有关概念在对于在外资企业工作的中国人来说还是要通过在自己本国家的税务法上面进行有关的税务缴纳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一、正面回答

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原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到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二、分析详情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指的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外国企业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征收的一种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具有什么特点

企业所得税具有以下特点:

1、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一定期间内的纯收益额或净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2、以量能负担为征税原则;

3、所得税属于直接税,一般不易转嫁;

4、企业所得税计算较为复杂;

5、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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