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登记网(工商企业登记网)

今天给各位分享中国企业登记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商企业登记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啊?
  • 2、公司变更注册地址
  • 3、注册公司后可以报停吗
  • 4、公司同时变更地址及股东可以吗,须要什么资料?
  • 5、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注意哪些?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啊?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

1、向工商申请预约变号,可电话约变。

2、网上登记提交材料,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及指定代表的证明,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好企业名称和新、旧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带上股东决议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房务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到工商局进行办理。

3、随后到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4、带上公章到质量监督局进行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的变更。

5、同时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即可。

注册公司后可以报停吗

1、你好,你所说的报停应该是指注销公司的情形。

2、公司的注销是需要进行清算后才可以注销的。公司注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办理的机构:工商局企业注册部门;

二、办理的方式:现场受理;网上申报()+ 现场受理;

三、办理的期限:20个工作日((从受理之日起至核准或者驳回));

四、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4、5、6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3.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4、5、6、7、8、9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五、办理的流程: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已开通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试运行),申请人可以通过该系统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业务。操作方法如:

1.登录系统。

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系统打开有三种渠道:

第一种:鼠标放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导航栏的“服务”位置,在弹出的下拉菜单栏“办事大厅-办事系统”栏目中,点击登陆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注册系统”);

第二种:点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下方“办事系统”栏中的“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业务系统”,登陆网上注册系统;

第三种:点击中国企业登记网()下方“企业办事”栏目中的“在线申报”,登陆网上注册系统。

进入系统后,点击“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功能模块后系统会弹出“登录”对话框后,选择登录方式、输入登录信息,登录系统。或者直接点“登录”按钮会弹出“登录”对话框后,选择登录方式、输入登录信息,登录系统。

注意:已经注册为用户的,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进入;未注册为用户的,需先注册为用户。

2.选择类型。根据所办业务,选择点击“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模块,进入业务申请环境。

注意: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企业变更同时需要办理备案业务的,应当选择“企业变更申请”,该业务类型将会将变更、备案一并处理;只办理备案的,应当选择“企业备案申请”模块。

3.填写信息。

“企业注销申请”业务:企业需要选择企业大类和企业类型,填写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信息,点“查询”按钮提取申请的企业信息,然后选择注销事项。填写的注销申请信息,点页面的“下一步”进行继续操作,在“其它信息”页面的对应该页面的材料清单上传扫描材料,并在该材料清单前打勾表示需要提交审核。

注意:*表示必填。开始进行信息填写时通过点击“下一步”进行页面切换,所有信息都已经填报完成后可以点“下一步”或页签可进行页面切换。在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以保证通过系统打印出的文书内容无误;要求填写的手机号可接收短信,以保证申请人及时了解业务办结情况。“其它信息”页面授权委托人电话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确保及时接收关于申请业务的短信提示。

4.上传文件(PDF格式)。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

注意:目录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称可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


公司同时变更地址及股东可以吗,须要什么资料?

可以,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7、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首都网警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注意哪些?

企业可登录“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网址: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进入主体办事办理;

或者到登记机关办理。

变更住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可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办事服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应表格。

相关的一次性告知单可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办事服务-便民服务栏目-登记注册)下载,也可以在办事大厅免费领取。

关于中国企业登记网和工商企业登记网账户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关注我们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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