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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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
  • 2、运输合同的法院怎样管辖
  • 3、运输合同管辖权是多少
  • 4、运输合同纠纷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三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另外,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运输合同是承适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运输合同的法院怎样管辖

运输合同管辖法院的选择: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地域管辖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安阳新闻网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运输合同管辖权是多少

依我国《 民事诉讼法 》第28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 运输合同纠纷 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无故推托,应当依法受理。对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审理。

运输合同纠纷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在运输合同中,不论是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还是联合运输合同的纠纷,因此而提出的诉讼,一般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诸多形式的运输中,有两个运输方式而成立的合同是例外。其一,如果是海上运输而产生的纠纷,应当由海事法院管辖;其二,如果是铁路运输合同的纠纷以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应当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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