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24年57号文件纳税规定(财税2024年57号文件解读)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财税2024年57号文件纳税规定,以及财税2024年57号文件解读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销售未抵扣进项税的资产,增值税如何计算
  • 2、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怎么交税?税点是多少?
  • 3、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要注意八大误区
  •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车辆)适用什么税率

销售未抵扣进项税的资产,增值税如何计算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财税〔2024〕57号文件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因此,自202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纳税人应在发生上述简易征收事项的当期,按要求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同时将减征部分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4行“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第2列“本期发生额”。

3、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国税函〔2024〕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24〕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怎么交税?税点是多少?

正常交税,税点是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0号)第二条规定:

自2024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多数是2024年以前的,完全可以按照3%征收率减按2%确定增值税。

环球时报温馨提醒

自2024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4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要注意八大误区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要注意八大误区

误区一:只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没有货物和劳务税优惠

正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包括两方面:货物和劳务税优惠(见表一)、企业所得税优惠(见表二)。

误区二:税收优惠是单选题,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同时享受

正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由此可见,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小微企业来说,只要能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就可以分别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

误区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正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可见,小微企业因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以后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追回全部联次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同时,在代开期间缴纳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因此,小微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意味着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误区四:小微企业需要缴纳政府性基金

正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24〕122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 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误区五:所有企业均可享受“小微”优惠

正解: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所以,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来说,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误区六: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所得税优惠

正解:对于小微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定义是不同的。对于增值税而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但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时也能享受税收优惠。

误 区七:共用的仪器、设备不得加速折旧

正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75号)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2024年1 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2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今年9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原有6个行业的基础上,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对轻工、纺织、机械和汽车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在今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对其中小微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共用仪器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误区八:定期定额户不能享受

正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7号文件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因此,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在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时,没有对定期定额户予以限制。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61号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由此可见,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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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车辆)适用什么税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征收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自2024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4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注: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24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4、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环球时报温馨提醒: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税局的规定为准。

应答时间:2024-07-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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