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

今天给各位分享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联系电话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呼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 2、呼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哪?做公交的话几路能到?
  • 3、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日可以预约吗?
  • 4、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 5、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短信查询号码是多少

呼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查

电话查询

① 用户拨打12580查询

② 网通用户拨打16813000,电信用户拨打16817000,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号,按语音提示操作。

窗口查询

请到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查询,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号。

短信查询

GJJ身份证号码发送到10629500

网上查询

查询网址:

呼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哪?做公交的话几路能到?

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交界处(新城区公检法对面)

在“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附近

452米新城公检法办公区-公交车

途经公交车:80路

621米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80路, 103路

717米新城区环境监测站-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110路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日可以预约吗?

如果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日不可以预约,需要在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日内,才可以预约,然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

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更低,能有效节省购房开支,但相对而言,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也较为复杂,不仅需要通过银行审批,还需要经过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较为复杂的流程这让很多朋友陷入迷茫,容易在申请的过程中出现资料遗漏等情况,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详细流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大家需要提前准备好自己或者是配偶的公积金缴纳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工资流水、购房合同或者是协议等有效证明,如果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担保人,还需另外准备和担保人签订的三方合同,以及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资料准备齐全之后,我们就可以向银行提交申请,银行会将大家的资料上报给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一般初审的过程中,主要是针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进行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随后,借款人再携带该通知单前往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并且根据评估的结果来进行终审。

终审结果出来后,公积金中心会将相应的审核结果通知给银行,届时借款人需要和银行签订相应的贷款合同。该合同还需要在送往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复审,随后才会将相应的贷款金额划拨到合同中指定的账户中。

为什么很多朋友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会被拒呢?告诉大家,主要是在资质审核的过程中,一旦发现借款人的信用资质或还款能力不足,那么贷款被拒是非常容易发生的。所以大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定要确保征信没有污点,且当前负债率不超过50%,如果平时有使用小额贷款的朋友,最好在贷款前一个月将其结清,否则会对贷款申请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导致贷款被拒。

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详解的相关内容,告诉大家,虽然与商业贷款比起来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更为复杂,但在办理过程中只要资料准备齐全,个人资质符合要求,那么想要顺利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是比较顺利的。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根据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综上呼和浩特市通过以上方法即可提取,详情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山东网温馨提醒: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中心-购买商品房提取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短信查询号码是多少

呼和浩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580,同时可以拨打12329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1、电话查询:16883000(网通)、16817000(电信)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号,按语音提示操作。

2、短信查询:GJJ身份证号码发送到10629500

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1993年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准处级单位,隶属于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负责呼市四区、五个旗县区及呼铁局沿线地区公积金管理工作,内设七个科室,一个铁路分中心和五个旗县管理部。经过二十年不断发展,现已在辖区内基本覆盖建立了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全部执行6%—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中心的职责如下: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关于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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