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发布时间)

今天给各位分享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发布时间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联系电话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 1、净利润和其它综合收益的关系
  • 2、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发布时间是什么时候
  • 3、我国利润表中的综合收益都包括什么
  • 4、财会8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是否有效
  • 5、为什么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发布在后施行在前?
  • 6、公司使用安全生产费购建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提折旧吗?

净利润和其它综合收益的关系

综合收益总额是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扣除所得税之后的余额,它们都属于利润表大类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没有单独列示“净利润”这一项。但反映年初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反映企业上年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或股本)、本年综合收益总额、本年利润分配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不需要单独编制利润分配表列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上年年末余额”项目,“本年增减变动金额”项目中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相加后的合计金额。

老邪聊销售温馨提醒:

净利润和其它综合收益在利润表中的编写方法:

1、反映销售净额,即销售总额减销货退回与折让,以及销售税金后的余额。

2、反映销售毛利,即销售净额减销售成本后的余额。

3、反映销售利润,即销售毛利减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后的余额。

4、反映营业利润,即销售利润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后的余额。

5、反映利润总额,即营业利润加(减)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会计方法变更对前期损益的累积影响等项目后的余额。

6、反映所得税后利润,即利润总额减应计所得税(支出)后的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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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发布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规标题: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文 号:财会[2024]8号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文日期:2024年6月11日

实施日期: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利润表中的综合收益都包括什么

综合收益包括:(1)在净收益中报告的收入、收益、费用以及损失;(2)不属于净收益但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收益和损失。

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未实现收益和损失就是不属于净收益但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收益和损失。这些项目构成了其他综合收益,我们通常把它们作为股东权益表的一部分进行报告。另外,还可以把它们作为另一张单独的利润表进行报告,或者是作为综合收益合并利润表进行报告。

综合收益是指在会计期间除所有人投资和所有人派得以外的全部所有者权益变动。

老邪聊销售温馨提醒

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认为:“虽然综合收益中各种来源的现金是同质的,但它们却可能在稳定性、风险性和可预测性上有所不同。就是说,各种来源的综合收益特征可能彼此悬殊,这表明需要综合收益的各种组成内容的信息”。

FASB将综合收益分为基本组成部分和中介组成部分。前者包括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收入和费用主要产生于核心交易和事项,受管理当局控制;利得和损失是边缘性或偶发性交易以及其他事项和情况的结果,基本不受管理当局控制。

后者包括毛利额、税前经常性收益、经常性经营收益、盈利、净收益等。后两者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盈利和净收益的关系为:盈利+前期会计调整项目的累计影响=净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综合收益

财会8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是否有效

第六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第七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第八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第九条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第十条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下列各项:(一)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二)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该现金流出应当是可直接归属于或者可通过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配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三)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应当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时,企业预期可从资产的处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第十一条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管理层应当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可以以递增的增长率为基础。建立在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年,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在对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所使用的增长率除了企业能够证明更高的增长率是合理的之外,不应当超过企业经营的产品、市场、所处的行业或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或者该资产所处市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第十二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也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企业已经承诺重组的,在确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数,应当反映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以及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其中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通常应当根据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进行估计;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所确认的因重组所发生的预计负债金额进行估计。第十三条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第十四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涉及外币的,应当以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结算货币为基础,按照该货币适用的折现率计算资产的现值;然后将该外币现值按照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为什么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发布在后施行在前?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导语部分就说明了原因。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

财会[2024]8号

为了深入贯彻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考虑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情况,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现予印发。本解释中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公司使用安全生产费购建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提折旧吗?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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