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和《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要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自即日起,暂停全市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及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包含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暂停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二、车主和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线上办理交通违法查询和处理等相关事宜。
三、因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理的,在通告执行期间,交警部门不会增加其他处理措施。
四、恢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并相互转告,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榆林交警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