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就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推动就业登记、社保登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自2024年12月起,上海在“一网通办”“一窗通”、人社业务经办平台推出了一体化“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办事功能。通过该功能,企业招用员工即可一并完成就业登记和社保登记。

“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通过“四个统一”,实现“线上一网办、线下融合办”,持续打造“上海人社”政务服务品牌。

一是统一经办。在原先线上“一表申报、同步办理、一体反馈”的基础上,统一经办规则,实现业务互认,线下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业务在就业和社保部门窗口均可无差别受理,即时办结。

二是统一印章。改变原先就业、社保部门分别盖章的模式,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业务回执采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参保登记专用章”统一电子印章。

三是统一平台。关闭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助经办平台就业参保登记栏目,本市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线上办理渠道统一为“一网通办”“一窗通”平台。

四是统一宣传。就业、社保部门窗口不再放置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单事项指南,统一放置“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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