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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问题
:行为人可能涉及什么罪名?能不能取保候审?量刑如何?有没有可能缓刑或者不起诉?
对此,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吴国雄
认为:
如果律师通过会见及阅卷后,了解到的证据与上述描述一致,那么在本案中:
1、定罪问题
从描述来看,曾某、李某、刘某、吴某行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入户窃取、携带凶器窃取、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完全是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定罪问题上应该不存在问题。
吴律师认为: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
温霏霏律师1A6O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量刑问题
3、说明
从目前有限的材料描述来看,无法看到涉案
具体
数额,以及具体犯罪情节。依据吴律师的实务经验判断,刑期可能在1年左右。以上刑期的预判,是假设案情和证据均已查明,不存在异议,且无加重或从轻减轻情节所做的预判。司法实践案件,纷繁复杂,千变万化,多因一果。更准确的预判、控告或辩护,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人士处理为宜。
吴国雄律师,坐标广州,承接全国案件。
执业理念:事在人为,让无罪之人,免受牢狱之灾,让有情有理之人获得阳光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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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小璐
复核:夏靖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吴国雄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