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只能住院报销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通过将过去农村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而建立的,属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两架马车之一,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道,构成了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

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比,所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相对也比较低。按照国发(2024)3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是保障城乡居民的住院待遇和门诊待遇,而在门诊待遇中主要住院之前门诊发生的抢救费用、特殊疾病、重大疾病门诊的费用等,对于普通门诊费用目前是属于自费的范畴。

对于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制度设计的平均报销比例是保持在75%左右,但是这个报销比例是指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所谓的政策范围是要除去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范围之内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才属于政策范围的报销项目。

在这个平均75%的报销比例中,还要和医院等级挂钩,医院等级越高的,报销比例就会越低,医院等级越低的报销比例就会越高,这种规定的目的主要是鼓励就近治疗、分级治疗、逐级转院,防止小病大医和各类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事情发生。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缴费标准是挂钩的。以2024年为例,全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320元,国家补助是每人每年580元,相当于一年是900元的缴费标准。除了最低的缴费标准以外,有的城市规定了两档的缴费标准,比如成都市的高档缴费标准是在每年800元左右,加上财政补助部分,每年有1300多元的缴费标准,按照成都市高档缴费的人员,无论是报销比例还是最高支付限额,都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包括四川省的农村地区,基本上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320元的标准缴纳的,与成都是的缴费标准相差了500元左右,对于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的差距肯定也是巨大的。同样是在四川,各个地市的规定也是不完全一样的。

比如根据四川省绵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只有两类人员住院没有起付标准,包括艾滋病病人在定点医院住院,100岁及以上老人住院;

因治疗门诊重症疾病在定点医院多次住院,经审批后一年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按年度所住定点医院最高级别确定;由低级别定点医院转到高级别定点医院,只补缴起付标准的差额。

按照绵阳市的规定,最高支付限额为绵阳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最高支付限额的意思,就是每一个医保年度,参保人一次性住院或是多次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就需要本人来承担。当然对于普通疾病来讲很难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但是对于重大疾病的人来讲,是完全有可能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但是最终还有大病医保来支持和减底。

按照绵阳市的规定,报销比例各级医院也是不一样的,比如一级以下的医院报销比例是9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是8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73%,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60%,转诊转院是按50%报销,非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备案的是按照45%的比例报销。以上这六种情形综合起来的平均报销比例达到66%左右。如果不包含异地就医备案,在本地就医的平均报销比例与国家规定的平均75%的比例是差不多的。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之所以这么低,一是缴费标准比较低,医保基金是看菜单做菜;二是由各级别的医院不同导致的,这有一个就医的导向问题,鼓励就近治疗;三是地区之间的差异,统筹层次不高导致的,但这本身就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征,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要靠一定的补充医疗保险来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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