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南财全媒体记者李览青 上海报道在8月6日央行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信评新规》”)后,央行再次对信评行业作出重大调整。

8月11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

试点期间,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暂时停止适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公告未说明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交易的其他要求,继续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公告自2024年8月11日起执行。

字少,事大。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央行此次公告宣告了其对整顿信用评级市场的决心,把选择权交给市场,从根本上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信评生态环境。中诚信国际有关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取消强制评级,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外部评级依赖,将推动评级行业发展由“监管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

外部评级强制要求助推评级虚高乱象

按2008年《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但业内普遍认为,此前监管对外部评级的高要求使得主体评级与债项评级普遍虚高。

尤其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债券投资的准入要求更高。

2024年3月,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重点关注高风险债券,对高风险债券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评级在投资级别以下、债券结构复杂或杠杆率较高、发行人经营杠杆率过高、有关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披露不完备的债券。

2024年6月,原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商业银行拥有的债务工具拥有合格外部评级机构提供的债项评级结果的,则该债务工具的风险权重将根据其外部评级来确定。

尽管相关规定要求商业银行不应完全依赖于外部机构评级报告,应将债券投资信用评级纳入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体系或者建立独立的债券投资评级管理体系。但记者从多方投资机构了解到,商业银行投资的债券主体评级主要在AA+及以上。

此外,2024年4月,中国结算发布的《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24 年修订版)》(中国结算发字〔2024〕47号)明确,2024年4月7日(含)已上市或未上市但已公布募集说明书的信用债券入库开展回购业务,需满足债项和主体评级均为AA级(含)以上要求,2024年4月7日(不含)后公布募集说明书的信用债券入库开展回购业务需满足债项评级为AAA级、主体评级为AA级(含)要求。其中,主体评级为AA级的,其评级展望应当为正当或稳定。

这意味着,在此之前,来自于信用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与主体评级结果,已成为部分债券发行、回购入库的刚性准入“门槛”。

在大多数信评机构采用发行人付费模式的情况下,发行人及承销机构想方设法提高债项和主体评级,而信评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进一步为评级的虚高“推波助澜”,导致外部评级的可参考性降低,在近年来频频出现评级“大跳崖”的情况。

据此前南财智库-21资管研究院统计数据,2024-2024年,违约债券主体最新评级与上一次评级相比,“跳水”5个及以上的评级子级(备注:从AAA到C评级共包含19个评级子级)的主体,占总数的比例为65.9%,其中“跳水”10个及以上评级子级的主体占总体比例的20.45%。例如,新华控股、东旭光电、西王集团、精功集团评级直接从AA+下调至CC,垂直“跳水”17个子级。

因此,信用评级机构也因其失去前瞻性、独立性、真实性而饱受诟病。“之前我国的信用评级牌照更像是铁饭碗,本质上没有市场化,从而导致信评机构靠营销手段而非评级能力抢占市场份额。”一位评级业内人士表示。

信评机构向市场驱动转型刻不容缓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出台一系列政策,促使信用评级机构向市场驱动转型。

2月26日,证监会发布的新《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的强制要求;3月26日,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关于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取消强制评级有关安排的通知》中取消了短融、超短融和中期票据申报环节评级要求,以及发行环节债项评级要求,仅保留了发行环节企业主体评级披露要求。另外,就在8月6日,《信评新规》中提及,降低监管对外部评级的要求,择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关于各类资金可投资债券的级别门槛,弱化债券质押式回购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

一位资深信评人士告诉记者,“从今天发布的公告来看,监管部门在打一套组合拳,将对信评行业的传统业态形成巨大冲击,预计接下来各公司收入将减少30%到40%。”不过,也有其他人士认为,短期看不用担忧,虽然注册发行环节不强制要求了,但是投资端大量机构对外部评级的要求这道坎还是绕不过去。

值得关注的是,在今年监管取消强制评级的要求后,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信用评级机构出现抱团涨价。

据记者了解,今年6月以后新的评级收费标准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25万元,债项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20万元,单笔债券评级收费不应低于45万元。跟踪评级收费不应低于10万元,数据更新收费不应低于10万元。结构化产品中,信贷ABS和不动产类REITs首次评级费用不低于45万元,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首次评级费用不低于35万元。

“虽然评级费用几乎翻倍,但今年以来我们的评级收入还是萎缩了20%到30%,今天央行公告发布后,可能公司收入将进一步大幅萎缩。”前述资深信评人士告诉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2024年末,信评机构迎来强监管前夕,中信证券披露了《关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新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辅导基本情况表》,联合资信向A股“信用评级第一股”发起冲刺,但是,如今遭此政策突变,其是否能成功上市,存在很大悬疑。

信评行业转型路在何方?

《信评新规》为信评机构和各市场主体提供了一年多的转型期,要求信评机构在2024年底前建立并使用能够实现合理区分度的评级方法体系。

一位第三方评级公司高管向记者表示,“降低对评级结果这个符号的依赖是未来大势所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监管采取的政策主要是引导各机构弱化对结果的依赖,改变现状需要一个过程。”

记者了解到,虽然监管取消了外部评级的要求,但投资机构内部的信评体系中仍然包含外部评级结果,因此对外部评级仍存在需求。

中诚信国际方面表示,从更长远来看,信用评级已经日益成为债券市场重要的基础设施,随着债券市场风险释放市场化、常态化,市场对高质量的评级服务需求依然存在。整体有助于行业更好的服务投资者,建立起行业“声誉机制”,推动形成基于评级质量竞争的市场新秩序。

此外,《信评新规》加强了对投资者付费评级的政策引导,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本次调整可投债券级别门槛对投资者付费模式的推广有进一步利好。但目前来看,投资者付费模式下计费标准依然不明确,尚待监管机构出台配套政策支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级部门负责人李欣告诉记者,过去投资人付费模式还处在探索阶段,又由于投资人 “搭便车”的现象导致收费难、发行人配合度低。缺乏机制安排难以直接参与一级市场发行,对债券风险定价无法产生直接影响,无法充分发挥挤泡沫、降虚高的作用。此次相关鼓励政策和机制的落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有助于评级行业良性、有序的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玉敏、唐曜华对本文亦有贡献)

(作者:李览青 编辑:卢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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