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黑龙江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

现在的房屋拆迁拥有一套规范的执行程序,只需拆迁方按照法律程序执行即可,对双方的权益都有保障,就拿拆迁评估环节来说,可以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因为法律条款说法比较官方,很多拆迁户并不能从条款繁多的规定中找到自己需要的,即使找到也未必能读懂。

法律规定的房屋拆迁评估程序,了解一下防止被忽悠

今天我们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总结了,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拆迁户可以作为一个参考,如果出现问题的,可及时的提起救济途径。

调查

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要依据事实情况,相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双方共同认可并在拆迁范围内公告,看似简单的一个程序,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如期进行。

没有调查程序,评估人员仅凭房屋登记面积性质等就确定评估价格,甚至给出统一的补偿价格,更不要提有任何的公告,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就是侵害了拆迁户权益,导致补偿不合理,矛盾开始激化。

双方选定评估机构

法律规定房屋评估机构、评估师都应当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客观,不能受到任何人或单位的影响,对评估机构的选择,应当是拆迁方和拆迁户协商共同确定,不能协商确定的,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抽签等方式决定。

实际的拆迁当中拆迁方深知拆迁户不懂得法律程序,私自内定评估机构,或者提供了几家提前约定的评估机构,供拆迁户选择,而这些评估机构都是拆迁方的常年合作伙伴,为拆迁方获取利益,对这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是不具备公平性,补偿也会大打折扣,所以拆迁方必须参与到评估机构的选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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