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公司章程(完整版))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蛋壳花生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4年修订)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为促进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由于增减条款,本制度修订后相关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交叉索引条款也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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