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什么(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事故类别

建筑业相关职业伤害事故可以分为12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爆炸,中毒,窒息,灼烫,其他伤害


坠落半径

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2~5m时,坠落半径(r)为3m;
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5~15m时,坠落半径(r)为4m:
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15~30m时,坠落半径(r)为5m;
四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30m以上时,坠落半径(r)为6m


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 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上5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不放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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