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罪量刑标准(故意伤人判刑)

“一辈子我丈夫打了我无数次,数都数不清,只要不顺眼他就打我......”

“一

直以来,我爸都是无缘无故的寻事打我妈,打了我妈一辈子。”

12月2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陕西渭南一75岁老汉因家务纠纷欲加害老伴,致其缝了200多针、险些丧命。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近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二审判决书

案由:

75岁老汉殴打老伴被家人“联手教训”后,伺机加害老伴

阿木(化名)是陕西省渭南市某县人,出生于1945年6月。案发前,阿木有儿有女,而且有了重孙。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阿木和老伴是父母包办婚姻,阿木一开始就不愿意。结婚之后,两人就不太说话,经常在一起吵架打架,一直持续到案发。

阿木的老伴说,她一辈子被阿木打了无数次,数都数不清。只要不顺眼,阿木就打她,她从来没想过报警,她一直认为这是家务事。以前村干部调解过,但是没有用。她不知道阿木为什么要对她动手,每次都是无缘无故的打她。

阿木的儿子称,他父亲一辈子都很能,什么事都自己干,自己做饭、置办东西,干啥都不用人管。但他父亲对家人脾气不好,经常动手打家人,尤其是打他妈妈。“村里人都知道我爸打我们一家人,好多人都说过,但是我爸没有改过,反而越打越厉害了。一直以来,我爸都是无缘无故的寻事打我妈。”

2024年2月9日(正月16),阿木的老伴告诉儿子,阿木经常打她。阿木的儿子遂质问阿木为啥打妈妈,阿木说“我想打就打,我愿意咋打就咋打”。阿木儿子说:“你再把我妈打一下试试”。阿木听后,直接往老伴脸上打了一耳光。阿木的儿子把阿木推了一下,阿木就靠门坐到地上,抱着儿子的腿开始骂儿子。

阿木的老伴见状,用床上的木枕头砸了阿木腰部一下。儿子担心阿木报复母亲,赶紧予以阻止。此后,阿木又拿了一根木棍要打老伴,儿子赶紧把棍子夺过来,打了阿木臀部。阿木儿子称,这是他第一次跟他爸动手,之前他和他妈都不敢跟他爸大声说话,更别说动手了。阿木的老伴也说,这次她用木枕头砸阿木的腰,也是她唯一一次向阿木动手。

阿木称,被儿子和老伴打后,他曾服农药自杀未果,此后便怀恨在心,产生杀害老伴再自杀的想法。之后便一直寻找时机,想趁家中只剩其与老伴二人时便动手行凶。

血案:

儿孙出门后,老汉反锁前后门,将老伴打晕

2024年12月4日早8时许,阿木发现儿子、儿媳带着孙媳及重孙出门看病,家中仅有他和老伴两人,便决定在卧室对老伴行凶。

此后,阿木反锁了家中前后大门及前院房门,将老伴叫进卧室后,质问老伴为何向儿子搬弄是非,让儿子打他。老伴闭口不言,阿木遂将老伴拉倒在地,拿起床上放着的木枕砸向老伴头部。老伴用胳膊拦挡反抗抓向阿木衣领,将阿木衣领抓坏。阿木怒气大发,持木枕用力连续击打老伴头部、面部及身体各个部位。老伴疼痛难忍,头部血流不止,便向阿木求饶,阿木不管不问,继续用木枕击打老伴,致其倒在血泊中昏迷。

当日下午13时许,阿木的儿子等人回家后发现大门反锁,预感不妙。阿木的儿子从后院翻墙,破窗进入家里,看见母亲满身是血趴在卧室的地上,赶紧打开大门,让家人打120。就在阿木的儿子将母亲往车上抱时,阿木从房子出来骂儿子,儿子当时顾不上这些,赶紧将母亲开车送往医院。

阿木的儿子说,他母亲被送到医院后,满头都是伤口,嘴上耳朵都有。“缝了四个小时,能缝200多针,满身的淤青红肿”。医院诊断为头部多发撕脱伤,颜面部多处挫裂伤,失血性休克,左、右侧额顶部急性硬膜下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下肺炎症等,后经抢救脱离危险。

经鉴定,阿木老伴的损伤属轻伤一级。

阿木的儿子说,他父亲打了他妈妈一辈子,从他小时记事起每年都要打他妈好多回,一直没中断过,但以前打的没有这次这么严重。

判决:

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书显示,老伴被打昏迷后,阿木以为老伴已死亡便停止击打,之后拿出事先准备的农药、安眠片喝服自杀。昏睡一段时间醒后,阿木发现自己未死,又拿出刀片自杀,因无力且昏沉,自杀再次未果。第二天早上,阿木又想上吊自杀,但事先绑好的绳子已被其孙子解下,阿木遂放弃上吊自杀念头。

案发第二天,阿木的儿媳向当地警方报警,此后,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指控阿木犯故意杀人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阿木因家务纠纷,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阿木在故意杀人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阿木作案时已满75周岁,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激化引起,对被告人阿木可酌情从轻处罚;阿木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2024年9月27日,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阿木有期徒刑8年。阿木上诉提出,其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原判对其量刑过重。阿木的辩护人提出,阿木案发时头脑发热实施伤害行为,即使构成故意杀人罪也属“情节较轻”。

渭南市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阿木因其妻子和儿子打过自己而怀恨在心,预谋伺机杀害妻子的主观故意,不仅有阿木多次供述,还有被害人的陈述,其他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从作案手段和方式看,阿木手持木枕击打被害人头、面部等要害部位数十次,直致被害人昏迷以为死亡才停手,可见其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的主观故意明显。

原判根据阿木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人身危险性并综合考虑犯罪未遂,阿木作案时年满七十五周岁等量刑情节,对其予以减轻处罚,罪刑相当,并无不当。

关于辩护人所提阿木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辩护意见,经查,阿木杀害被害人是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和预谋,其作案动机卑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不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2024年12月23日,渭南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反思:

被害人不谅解老伴,儿子希望对其父从严从重处理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案发后,相关村民接受办案人员调查时称,阿木对他家里人非打即骂,但是在村里表现的很正常,见了其他村民都能说上话。

阿木同村的亲戚作证称,阿木经常打老婆,打了一辈子。看到2024年12月4日阿木打老伴的照片时,他看了一张就不看了。“他老伴被打得很惨,可以说是惨不忍睹,这件事在村上影响很大,已经引起村民的恐慌,大家害怕阿木伤害其他人。”

村干部称,阿木的脾气不好,经常因一些小事打他老婆。阿木打他老婆的事情其家里人没有找过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反映,每次都是村上主动出面处理。“每次都是小打小闹,不是扇耳光就是踢两脚,他们家人也不反映,是他们的家事,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只能出面相劝。”

案发后,阿木的老伴称,她不谅解阿木。她的伤有所恢复,但还经常头疼,右眼睛现在不能完全睁开,眼睛两边的肉不敢用手碰,什么活都干不了,全身没有力气。“想到阿木,就会经常吓得睡不着觉,阿木要是回来我就活不成了。”

令人深思的是,案发后,阿木的儿子向办案机关递交了一份“声明书”,其在“声明书”中称,对于父亲杀害母亲一事,其绝不原谅父亲的所作所为,希望国家机关对他父亲从严处理,从重处罚。

案发后,阿木是否有悔罪表现?一二审期间,他是否向家人道歉?12月29日,阿木的辩护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她是阿木的指定辩护律师,对于此案,她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

“这是一起因家庭矛盾及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的恶性案件,是一出家庭悲剧,也是一种社会现象。”河南风向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单艳伟介绍,近年来,发生在夫妻、老年人之间的家庭暴力行为日益高发,虽然《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及妇女、老年人等权益保障法对家暴问题有所规定,但是对家暴问题的惩治力度依然不够。“很多家庭暴力行为不仅打破了家庭成员间的亲情和温暖,而且已经上升到犯罪的层面,威胁到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

单艳伟称,本案有个显著特点,就是犯罪人及被害人是两位高龄老人。“我们总觉得很多老年夫妻,经过多年的相处,应该已经看透了很多事情,并且习惯了对方,知道了老伴的脾气,吵吵闹闹也就算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谁能想到会有如此性质恶劣的事情发生?”

单艳伟指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本案也正是由于积攒多年的夫妻家庭矛盾而爆发的。两位已到金婚之年,又过古稀之年的老人,本是应当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但仅仅由于家庭琐事,一方竟起杀人动机,实施危害生命的行为。“犯罪动机虽然不是一般犯罪构成的主观要素,但它反映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对量刑具有重要意义。这一点,在判决书中也能看出来。”

“老年人违法犯罪处于上升趋势,对老年人犯罪如何处理,如何预防老年人犯罪值得全社会思考和研究。”单艳伟建议,从改善家庭环境做起。“作为一个家庭,子女要从各方面去体贴老人,理解老人,关心老人,让老人在晚年能生活幸福、开心、快乐,绝不能使他们产生失落。同时,社会要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对老年人犯罪,应根据老年人犯罪情节的轻重,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打击与教育并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二审宣判标志着该案的终结,但该案带给大家的反思并不会因此停止。

华商报记者 佘晖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热线 029-8888 0000)

上一篇 2022-06-24 08:43:55
下一篇 2022-06-24 08:49:06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