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缴纳标准(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 1 费用六万元以及 2 专项扣除、 第 14 页 共 86 页 3 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 4 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综合所得 什么是综合所得?与企业所得税比较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 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 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 1 基 本养老保险、2 基本医疗保险、3 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 4 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 1 子女教育、2 继续教育、3 大病医疗、4 住房贷款利息或者 5 住房租 金、6 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备案。 其他扣除 1、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2、个人收入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3、商业健康保险 4、公益性捐赠:不仅是劳动性所得扣除,应该允许跨项目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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