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遗属补助标准(遗孀去世有多少补助)

今天咱们一起来聊聊,吉林省关于遗属待遇的新规定。在今年的11月底,吉林省的人社部,公布了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的暂行办法。这个新规定的具体适用人群,是从今年下半年9月1日之后,因病或者非因工伤而去世的企业职工参保人员。那么具体来说,这份新规定的遗属待遇,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丧葬补助金以及抚恤金,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新标准下的两金都有什么新变动。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新规定是说,吉林省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那么也就是按照2024年的新数据2783元来计算,那么在今年9月1日之后去世的职工,其家属能够领到的丧葬补助金金额为5566元。那么可能有朋友就会有疑问,说难道这个新规定只管9月1日之后去世的职工遗属吗?之前去世的职工遗属,难道就没有相应的补贴了吗?

实际上是有的,只不过是在今年9月1日之后去世的职工遗属,直接遵从新规定办理就可以,而之前死亡的职工遗属,还是按照之前的丧葬补助金标准领取相应的补助,那么按照之前的规定,如果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相应的会由当地的统筹基金给职工遗属发放丧葬补助金,具体的补助金金额为1200元。

其次,我们再来说抚恤金的新规定。新规定下的抚恤金标准,是按照个人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具体的发放月数的,以上一年度吉林省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考基数,按照个人具体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发放的月数份额。具体来说,一共分为三个档次,缴费年限超过10年,但是不超过15年的(包含15年),一共发放9个月的份额;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多缴纳一年,抚恤金发放月数就多加一个月;如果缴费年限超过30年及以上的,那就直接按照30年来计算,最多发放24个月的份额。而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每领取一年的养老金,就会相应地减少一个月的抚恤金份额,那么抚恤金的月份上下限,分别为9个月和24个月,另外,如果缴费年限中有不足一年的部分,那么就用相应的月数,除以12来计算。

来具体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李先生是在今年11月1日去世的,李先生之前缴纳了20年的养老保险,去年11月份刚退休,那么按照2783元的标准来计算,李先生的遗属,可以领到14个月的抚恤金,但是因为李先生已经领取了一年的养老金,那么就要相应的扣除掉一个月的份额,也就是说李先生的遗属可以领取到(14-1)×2783=36179元。而相应的,如果是在今年9月1日之前,因病或非因工伤去世的退休老人,其抚恤金也是按照旧标准进行发放的,可以领到29000元或者348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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