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角度而言,因为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安全性要求,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制定了专门的法律规定并予以完善规范,以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以这个角度来看,农村自建房应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从农村自建房的要求及特点看,施工人员不仅要提供劳务,还要利用自己的设备和技术按照房主的要求完成施工,农村自建房也是一个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应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农村自建房的施工人员多是个体从业的泥工、瓦工等自行招募组织起来的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通常都是与房主达成口头建房协议即开始施工。在此种现实情况下,并不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此,当农村自建房行为发生司法纠纷时,法院通常将农村自建房行为界定为承揽合同或者雇佣合同。
承揽合同
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后,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雇佣合同
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在农村自建房行为中,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即可以认定为是雇佣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律师指出,上述因素只是区分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一般办法,在界定农村自建房合同关系时,还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2024年/5月/13日/第004版建设与法,作者林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