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费网论坛(沈阳市消费者热线)

沈阳网、沈报融媒讯(记者张举)“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五花八门的促销广告,很容易让消费者冲动消费。为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11月1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的同时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做到理性选购、按需消费。

理性选购商品,做到按需消费

在选购商品前,做好购物计划。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提早放入购物车,而对于一些不是很需要的商品,不盲目下单。对要选购的商品要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做到货比三家。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更要仔细对比,核实优惠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警惕预付消费,分清“定金”与“订金”“双十一”前期,很多网店启动预售式促销,消费者缴纳部分定金,等到“双十一”当天进店抢购商品。这时消费者一定要了解清楚预付的细则。根据《合同法》规定,“订金”和“定金”是有很大区别的。而很多平台预售商品中需要消费者支付的多为“定金”,而非“订金”。虽然预付定金会有很多优惠,但如果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则定金不予退还。因此下单前要咨询客服关于“定金是否可退”等问题,并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的截图和商家做出的承诺的截图等证据。

关注发货时间,避免权益受损

双十一期间,由于活动优惠较大,交易量剧增导致很多商家不能如约发货,尤其是家具等大件商品甚至延迟到次年年初才能送货。因此我们提示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尽量不要购买急需品、生鲜制品等。购买急需用品前应与商家确定发货时间,避免商家延迟发货带来的损失,如遇商家违约可依法维权。留心运费问题,降低退货风险有的商品价格虽然很低,但运费却很高,尤其是在购买家具等大件物品时。建议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时,与卖家就物流快递、运费支付、收货地址等问题事前沟通达成协议。如果没有约定最好购买运费险,从而降低退货时承担运费的风险。

慎选支付方式,谨防信息泄露

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注意不要随意填写或告知他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保留消费凭证,方便维权投诉购物后应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同时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消费者一旦与电商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客服网络平台发起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者经营者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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