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法规)

一、简答题:

1、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①城市规划区范围。

②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③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④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建设;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⑥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内容

建设工程使用性质的控制

建筑容积率的控制(建筑容积率的核定,建筑容积率的奖励)

建筑密度控制

绿地率控制

建筑(层数)高度控制

建筑间距控制(日照因素,消防安全因素,卫生防疫因素,施工安全因素,空间景观因素)

建筑范围控制(建筑用地红线距离,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铁路线的距离,建筑后退高压电力线(架空线)距离,建筑退让河道蓝线距离)

道路交通控制

基地标高控制

建筑环境的协调管理

①①

配套公共设施和无障碍设施的控制

3、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内容

控制土地利用性质

核定土地开发

容积率

建筑密度的核定

核定其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要求

确定建设用地范围

城乡用地调整

4、控制规划的编制内容:

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界限;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 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划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六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规定。




二、名词解释

1、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是指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

2、保护建筑

保护建筑指具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规划认为应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法进行保护的建筑物。

3、历史名城:

历史文化名城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4、一法三条例

【城市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风景名胜区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5、一书两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




三、

四、

五、

六、

七、

八、选择题

1、土地划拨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执行。

2、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发》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评战结合的方针。

4、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啊的一项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建筑许可管理、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管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6、规划建设条件应当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工程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

7、编制修建性应根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8、历史文化名城分为国家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

9、保护建筑的保护内容是建筑实体和环境。

10、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地面道路、高架道路交通、地下轨道、城市桥梁隧道立交桥等交通工程的规划管理。

11、法定历史建筑保护单位的保护必须遵循历史的原真性和建筑的完整性原则。

12、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1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14、《房地产管理法》使用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国用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15、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建设区的规划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工程进度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⑤有满足需要的

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筑资金已经落实

16、历史文化级别: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名街 文物保护单位

17、历史文化的内容:格局和风貌 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 水系 风景名胜区 名木古树 反映历史 风貌 的建筑 街区 村镇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民俗精华

18、历史建筑保护方法

① 建筑基本保护a修缮 b调整使用 c 特殊情况整体移位 部分保护

建筑环境保护 规划保护控制区 环境整治 保护建筑安全

19、地下空间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为城市规划区。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进行利用。

2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对涉及城市发展长期保障的 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

21、修详规的依据:控规及住建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22、建筑间距控制因素:①日照因素 ②消防安全因素 ③ 卫生防御因素④ 施工安全因素

⑤ 空间景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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