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身亡赔偿多少钱(如何在家触电身亡)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蓝灿 通讯员 岑素娴 陆星佳)一名男子去钓鱼时,手中的鱼竿碰到高压电线触电身亡,其家属起诉要求供电公司赔偿全部损失。近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有错自担六成责任,判决供电公司赔偿男子家属64万元。

李某和3个朋友相约到武鸣区两江镇某屯附近的河流钓鱼,走至一条乡村道路时,李某手持的鱼竿不慎触碰空中的高压电线,不幸触电身亡。李某家属将架设高压电线的供电公司起诉到法院,认为高压电线与路面距离过短,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公司应对李某触电身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近日,武鸣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在高压电线下举着长约4.5米的鱼竿行走,导致鱼竿触碰高压电线发生事故,李某存在较大过错,应自负六成责任。事故发生时,涉案高压电线下方人行通道路面被抬高,导致高压电线与路面的垂直距离过短,存在安全隐患,而供电公司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未设置警示牌,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四成责任。综上,法院判决供电公司赔偿李某家属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64万余元。

相关知识: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来源:平安广西网)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上一篇 2022-06-17 10:53:13
下一篇 2022-06-17 10:52:59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