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子眼违章查询官网(被电子眼扣分怎么处理)

为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有效减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一批固定电子警察抓拍点位向社会公告,于2024年3月12日正式启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启用路口交通技术违法取证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地址:郫都区郫筒杜鹃路实验小学路口、郫都区郫筒太清路与郫花路交叉路口。  

特此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十三分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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