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时间怎么算(判决书生效日期)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一级警长韦某某贪污、受贿一案,武城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1日作出(2024)鲁1428刑初123号一审判决。被告人韦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现一审判决生效。

来源 :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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