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周杰伦演唱会在朋友圈刷屏
昨天我们普及了周杰伦歌中的法律知识
今天继续借着这个话题进行普法学习
是的
正如一位读者所言
大家都在听演唱会
而小编在加班写公众号
......
和周杰伦演唱会一起上热搜的
还有“杰伦比昨天胖了”
目前已有两万人次讨论
在检索相关信息时发现
原告为周杰伦的一起案件
涉及到肖像权相关的法律知识
周杰伦肖像权纠纷一案
庭审信息来源天眼查App
说来也巧,此案涉及让杰伦胖了的“奶茶”——据多家媒体报道,某奶茶店品牌因出现在周杰伦《说好不哭》MV里而爆红,而这起案件的被告则被认为“山寨”了这个因周杰伦而爆红的奶茶品牌,并且在外包装箱上使用了周杰伦的形象,因此也有了5月12日开庭的周杰伦肖像权纠纷案件。
这起案件的进展如何,我们会继续跟进,也会及时和大家分享案件的结果。今天先和大家一起学习本案涉及的肖像权法律知识。
民法典关于肖像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周杰伦的歌迷中有很多法律人士,
大家对于这个案件怎么看?
来源:每天学点法律知识(授权),仅供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