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群众罗某赶到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广场派出所,为所内办案民警送上锦旗,感谢他们迅速破案,为自己追回钱财损失。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12日晚上9点,受害人罗某到广场派出所报案,称发现自己民生银行的信用卡在3月8日下午两点被盗刷两笔款项。其称信用卡被盗刷时间段有一女子正在帮其办理另一张信用卡开户,并且被盗刷的信用卡当时也在该女子手中。
掌握到这一情况后,广场派出所民警周瑶立即根据这一线索展开侦查。经过连续奋战,最终在3月14日掌握到涉嫌盗窃的女子可能入住在蒸湘区某公寓酒店。在所长伍德开的指挥调度下,民警周瑶带队,与民警朱楚琛、辅警蒋尚松立刻赶到该公寓展开摸排,最终在某公寓酒店将涉嫌盗窃的女子抓获,并为受害人罗某追回被盗刷的1998元。
经过审讯,涉嫌盗窃的女子蒋某某因欠债,故在为受害人罗某办理信用卡时临时起意,趁受害人不注意盗刷信用卡。最终蒋某某为她的违法行为付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