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尸体罪

2024年11月2日,多家媒体报道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大塘镇水沟村张建虎的母亲去世之后,因为没有按规定火化,他母亲在已经下葬的情况下,遗体被镇长带人开棺运走。

相关部门回应称,早在2024年,平塘县就已经全面开始推行火葬制度,大多数居民都愿意配合殡葬改革工作。张建虎母亲去世后,工作人员曾三次上门协调沟通,并下达了殡葬管理通知书。是张建虎本人并不配合,为此工作人员依照相应规定,将遗体运往了县殡仪馆进行火化。

而据我浏览新闻发现,在土葬之前一天,逝者的亲属曾联系过当地的村支书需要安排殡仪馆车辆进行火化。而村支书称殡仪馆距离村子竟然有70公里。那么,对此,该村是如何被列为火化区的不得而知!


其实在很多年前本人曾关注过一起强制挖尸火化事件。因为在偏僻山区采用野蛮方式将一已故并埋葬近一月之久老人的尸体从坟墓内强制挖出火化,某县民政局和该县黄金镇政府被曝光。在我的关注下,民政局、镇政府违法强制挖尸惹民怨一文开始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后来,此事被若干主流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还被曝出殡仪馆是招商引资而来的,最后涉案的民政负责人在后来被免职。

具体到本案,我认为,倘若强制挖尸火化的行为程序被认定不合法或者不具备完备的手续,那么,逝者家属可以控告涉案人员涉嫌侮辱尸体罪。侮辱尸体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侮辱尸体罪的保护法益是公众对尸体、尸骨、骨灰的虔敬感情。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后,我认为,在现代社会,保护一个逝去的人,是在保护我们活着的人,保护我们的道德感情、伦理观念和公序良俗不受伤害,基于我国传统文化背景,损害尸体的行为破坏了人的尊严、伦理感情和人伦秩序,因此呼吁应用法律保护逝去的人!

对于本案,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上一篇 2022-06-15 13: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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