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期限(管制禁止令什么时候执行)


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预防性措施或者称为职业禁止、从业禁止: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实施特定犯罪(即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包括主刑、主刑并附加刑、单处附加刑)的人,依法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以预防其再犯罪的法律措施。是刑法新增加的一种预防性措施,不是刑罚种类,也不同于禁止令。

禁止令: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和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一项监管措施。禁止令不是一种新的刑罚而是对管制犯、缓刑犯具体执行监管措施的革新,是一种配合刑罚起辅助预防作用的强制性约束措施,实质上属于管制、缓刑的执行监管措施。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对犯罪分子的有效监管,促进其接受教育矫正,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

禁止令与从业禁止的相同点是:二者都不是刑罚种类,都有预防再次危害社会的作用。

禁止令与从业禁止的区别:

一是适用的对象不同。禁止令适用于被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况决定是否适用。而从业禁止适用于从事特定职业犯罪的人即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

二是期限不同。从业禁止的期限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至五年,其效力适用于刑罚执行期间。

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但判处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宣告缓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以致管制执行的期限少于三个月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最短期限的限制。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管制、缓刑执行之日起计算。

三是执行的期间不同。从业禁止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开始执行,而禁止令是在管制、缓刑执行期间同时执行。

四是执行从业禁止和禁止令时被执行人的身份不同。执行从业禁止时被执行人的身份已不是罪犯而是刑罚执行完毕的人(被假释的除外,另行说明),执行禁止令时被执行人的身份依然是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

五是后果不同。

违反从业禁止的,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作出的从业禁止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违反禁止令的,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或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尚不属情节严重的,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上一篇 2022-06-15 09: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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